員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若在試用期內辭職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若過了試用期應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單位申請解除勞動合同。若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未及時支付足額勞動報酬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先與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只能先通知,三十天后直接走人就可以。簽了合同試用期辭職的,一般三天后可以走,如果試用期過后就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試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公司也應該支付試用期應得的工資。如果在提出離職申請后,公司不讓走,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是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法律是沒有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幾天通知員工本人的,只規定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否則需要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受托人單方面解除委托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可以單方解除。委托人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當及時告知被委托人,并盡快與為被委托人交接委托事項。被委托人單方解除合同時,有約定的委托報酬的,應依約支付報酬。解除合同時應當盡可能的規避給對方帶來損失的風險。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外,無償委托合同的解除方應當賠償因解除時間不當造成的直接損失。有償委托合同的解除方應當賠償對方的直接損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一、委托合同終止的效力
委托合同終止也就相當于合同解除。如果是因為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如果因委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當繼續處理委托事務。《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五條規定,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產、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當繼續處理委托事務。
二、委托合同的法律風險應該如何防范?
(一)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自己受到損失
法律風險: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委托人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損失。委托人經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處理委托事務,因此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風險防范措施: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時,應當透徹了解處理委托事務可能給受托人帶來的損害的情況,明確防范這些風險的措施,并將風險及防范措施告知受托方,確保處理委托事務不會給受托人帶來損害。
(二)兩個以上受托人共同處理委托事務
法律風險:兩個以上受托人共同處理委托事務的,可能損害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擔連帶責任;兩個以上受托人共同處理委托事務,損害了委托人的利益的,可能存在一個或者一個以上受托人沒有過錯,但基于承擔連帶責任的規定,而要承擔責任。
法律風險防范措施:兩個以上的委托人可以在處理委托事務前約定共同處理委托事務的方式,并約定責任。
(三)解除委托合同
法律風險: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法律風險防范措施:委托人和受托人事前預知影響處理委托事務的各種因素,并預測各種因素影響程度,建立這樣的基礎之上決定是否處理委托事務,盡量避免解除委托合同,如果發生事前不能預知的情況,必須解除委托合同的,應當盡量避免、減少因解除委托合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四)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
法律風險:因委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可能損害委托人利益;因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可能損害委托人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條 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預付處
單方面終止合同違約怎么辦
單方面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同時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涉及違約賠償能否單方面解除
合同涉及違約賠償可以單方面解除。
當事人一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果對方不同意解除的話,可以書面函件告知對方解除合同,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員工能否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能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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