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法律規定
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主要是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一般以合同約定為準,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規定的違約責任的表現形式很多,但具體要以合同的性質確定違約責任,而且,合同相對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還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一、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是怎樣的? 不履行合同義務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二、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情形有哪些? (1)拒絕履行。合同當事人拒絕履行合同又稱毀約,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的情況; (2)不完全履行,又稱部分履行,指當事人只履行合同規定義務一部分,對其余部分不予履行; (3)遲延履行,又稱逾期履行,指當事人超過合同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在合同未定期限的情況下,債權人要求履行后,債務人未在合理期限內履行,也構成遲延履行; (4)質量瑕疵,是指履行的合同標的達不到合同的質量要求。對質量瑕疵,權利人應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異議,否則,后果自行承擔; (5)不正確履行,是指合同義務人未按合同規定的履行方式履行義務。三、合同履行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么?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在合同合法有效的情況下,若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履行合同義務,除非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實現合同目的,這時候可以解除合同,無故不履行合同義務,卻又不想承擔違約責任,就很有可能面臨被起訴的結果,對方勝訴后還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會被強制執行。
不履行合同應負什么法律責任
一、不履行合同應負什么法律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違約責任 。 1、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2、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3、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 債務 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②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③ 債權人 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4、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5、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6、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 合同履行 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約定的 違約金 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合同履行中的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當事人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條款,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如果實際發生的損失過分低于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受損失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要求增加違約金,如果實際發生的損失過分高于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則負有賠償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要求減少違約金。根據《 合同法 解釋二》第27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反訴或者抗辯的方式提出調整違約金的數額。 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增加違約金的,增加后的違約金數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為限。增加違約金以后,當事人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當事人通過反訴或者抗辯的方式,請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調整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在合同開始履行的過程中,若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了自己不會繼續履行合同的話,則此后意味著合同多半會被終止。當對于另一方而言,對方不履行合同就有可能給自身造成經濟損失,此時就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要就是主張 合同違約金 或者支付相應的 賠償金 。
合同未完全履行怎么辦?
合同沒有完全履行,可以要求對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 不履行合同義務 或者 履行合同義務 不符合合同約定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不按合同履行義務應當承擔什么責任
法律主觀:
1、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2、《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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