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延遲退休對個人的好處
人社部尹蔚民部長7月13日表示,今年將會拿出延遲退休方案,但還需要履行審批程序,適時向社會公布。那么,延遲退休真的對個人沒有好處嗎?下面就一起看看專家怎么說的吧!
1延遲退休對個人待遇影響的理論推斷
延遲退休,通過強制或激勵勞動者工作更長時間,選擇更晚或逐步退出勞動力市場,直觀上的確讓人們產生如下認識:一方面勞動者需要繼續工作,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增加了勞動者的支出;另一方面勞動者延遲領取養老金,減少了勞動者的收入,因此對勞動者而言似乎只有壞處,沒有好處。然而,在實際的養老保險制度中可能并非如此。
正常退休和延遲退休的待遇支付情況可以用圖1來表示。退休早的人員,雖然可能繳費少、領取早,但其養老金水平相對較低,并在整個退休生涯中保持這種相對低的養老金水平,包括養老金的增長。相應的,延遲退休的人員,可能養老金水平相對較高,并在整個退休生涯中保持相對高的養老金水平。
假設某人退休時點從a延遲到A,則:a點退休初期的養老金待遇水平為ab,養老金按月發放,退休后養老金按bc線增長;A點退休初期的養老金待遇水平為AB,退休后養老金按BC線增長。簡單進行理解(下同),在a點退休,個人累計可以獲得相當于abcd面積的養老保險待遇總額。與在A點的延遲退休相比,在a點退休多獲得了相當于abA′A面積的養老金待遇,但是由于延遲退休導致了養老金水平的相對較高,實際損失了相當于A′BCc面積的養老金待遇。同時延遲退休與正常退休相比,多繳了相當于ab′B′A面積的養老保險費。兩者相比,如果SabA′A=SA′BCc-Sab′B′A,則延遲退休與正常退休相比實際獲得了相同的養老保險的回報;如果SabAA′>SA′BCc-Sab′B′A,則正常退休獲得比延遲退休更高的回報;如果SabAA′
假如某人退休時點從a延遲到A的期間,因失業等原因而實際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即Sab′B′A=0,則只需要比較SabAA′與SA′BCc。只要SA′BCc>SabAA′,那么延遲退休反而對勞動者而言是有好處的。
因此,延遲退休與正常退休相比,并不一定會導致直觀所認為的“延遲退休導致勞動者待遇受損”、“提前退休導致基金虧空加劇”,尤其是在正常退休點到延遲退休點之間,實際并沒有繳費貢獻的情況下。對勞動者而言,短期內未能領取養老待遇,甚至于還繳納了養老保險費,有可能通過長期內養老待遇的提高逐步獲得彌補,甚至于有可能獲得更多的回報;對基金而言,勞動者的提前退休,短期養老待遇的多支付,有可能通過長期養老待遇的落差獲得了逐步彌補,也就可能出現提前退休緩解了基金支付壓力的有趣結果。
2延遲退休對個人待遇影響的實證推斷
從圖1可以看出,延遲退休是否對個人有利取決于多種因素。主要有:一是養老金增長辦法,即圖1中BC與bc的差異;二是養老金計發辦法,即圖1中AB與ab的差異;三是是否繳費,以及繳費基數與費率,即圖1中ab′B′A;四是贍養壽命(退休生涯),即ad與Ad的差異;五是延遲退休的時間,即圖1中A點的位置。六是資金的時間價值。
1、養老金增長辦法對延遲退休的影響。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適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幅度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地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增長率的一定比例。2004年~2015年期間,我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年均增長率達12%。2016年,國務院決定再次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6.5個百分點。養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增長的絕對額相對更高[2]。
2、養老金計發辦法對延遲退休的影響。國家明確1997年7月16日之后參加工作的職工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3]。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小,比如:40歲退休的為233,60歲退休的為139,70歲退休的為56。因此,即便忽略延遲退休期間繳費對提高養老金標準的作用,至少有以下幾個因素將導致延遲退休人員的初期養老金高于正常退休人員。一是個人賬戶利息的計入,導致個人賬戶儲存額增加;二是計發月數的下降。以上兩個因素均導致個人賬戶養老金上升。三是社會平均工資增長,且增長高于養老金調整幅度,導致基礎養老金的增長。2006年以來,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年平均工資均已形成逐年增加的穩定格局,年均增長率超過10%。
3、是否繳費,以及繳費基數與費率對延遲退休的影響。是否繳費,以及繳費基數與費率對勞動者延遲退休有正反兩方面的影響。正的影響是繳費提高了養老金的計發水平,包括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反的影響是繳費提高了勞動者在當期的支出。
4、贍養壽命對延遲退休的影響。顯然贍養壽命越長,勞動者延遲退休而延遲領取養老金及繼續繳費的`付出,越可能藉由后期的高標準得到彌補(要活足夠長)。隨著社會的發展,平均期望壽命已大大提高,以上海為例,2001年平均期望壽命79.66歲,女性為81.83歲;2015年平均期望壽命82.75歲,女性為85.09歲。實證還有一個有趣的結論,養老金高的勞動者,往往比養老金低的勞動者更加長壽。
5、延遲時間對延遲退休的影響。舉個極端的例子,如果延遲退休時間足夠長,勞動者退休之后在相當短的時間內即死亡,那么,雖然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仍然能被繼承,但顯然對勞動者而言仍然是不“合算”的。
6、資金的時間價值對延遲退休的影響。顯然資金的時間價值(利率、投資回報率……)越高,勞動者提前領取養老金的價值越高。
初步的測算,可以得出如下的結論:從某個時點開始,延遲退休對勞動者反而是有利的。然后,隨著退休的不斷延遲,享受年限的不斷縮短,養老金水平的相對高標準將不足以彌補延遲領取養老金與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所帶來的“損失”,從而出現了延遲到某個時間點之后,對勞動者不利的結果。
根據本人就2005年前養老金計發辦法,基于上海城鎮養老保險歷年統計數據,以平均工資繳費、平均繳費年限、平均期望壽命等因素下所進行的測算,就女性而言,44歲到50歲期間,越是提前退休,越是對個人不利;50歲到55歲期間,延遲退休均比50歲退休要得到好處,其中得利最高是53歲左右退休。而55歲以后,又開始呈現出越是延遲退休,越是對個人不利的結果。然而,由于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和待遇支付的長周期,各種因素綜合作用,贍養壽命的不可預測性,對某個個人而言,什么時候退休最有利幾乎是個無法解答的問題。
因此,“延遲退休是為了降低勞動者待遇,補充養老基金缺口”、“落實這一政策意味著企業和個人的社保支出總量將繼續增加”等觀點是片面且錯誤的。我們應當看到的是,我國現行的法定退休年齡定于上世紀的50年代。當時全國平均期望壽命僅為48歲。目前,平均期望壽命已大大提高。就女性而言,一方面是退休年齡早于男性,一方面是期望壽命高于男性,享受養老金的年限遠高于男性。再加上在相對短的可工作年限中,女性還存在生育以及就業參與率相對低等影響。因此,延長退休年齡,尤其是女性退休年齡是必然的選擇。
當然,延遲退休并不是一個“是否對單個勞動者有沒有好處”、“基金是否可以更加可持續”的簡單問題。延遲退休的政策實施尚需要均衡就業、人力資源有效利用、人口結構變化等多種因素,并綜合配套繳費、所得稅等政策措施。
;北京 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趙*輝所做的一項研究表明,如果中國不提高 退休年齡 ,到2050年,年輕一代必須拿出自己收入的41%用來供養老年人。在當前現收現付的制度之下, 養老保險 成為兩代人之間“蹺蹺板”的游戲。隨著制度 贍養 比的惡化,如果老年人不愿意多做一些貢獻,比如降低 養老金 或是 延遲退休 ,那么年輕人將不得不承擔更高的養老“稅率”。延遲退休對緩解老齡化的沖擊、減輕年輕勞動者的經濟負擔非常關鍵。 關于延遲退休的爭論 養老這事兒,假如不能自己養,這意味著要讓別人來承擔相應的養老成本,而這成本即便是以養老金的模式支付,在當前現收現付的養老金制度之下,也仍然意味著年輕人不得不承受轉嫁而來的養老成本。從這個意義上說,無論是否情愿,承認與否,年輕人要承擔養老“稅率”,的確是不爭的事實。至于說不降低養老金或延遲退休,年輕人將不得不承擔越來越高的“養老稅”,也絕非悚然聽聞,而不過是將人們耳熟能詳的“老年 撫養 比”換了一種表述方式罷了。 老年人撫養比從2010年4.9下降到2050年的1.4,越來越頭重腳輕的撫養比,被折算為壓在年輕人肩頭越來越重的“養老稅”,其實一點也不意外。只不過,相比略顯遙遠的撫養比,折算成“養老稅”之后,的確更容易讓人感同身受。畢竟,但凡是稅,拔起來都會有痛感。當維持養老金或是退休年齡不變,意味著年輕人要為此而承擔越來越重的“養老稅”時,也就必然對支持延遲退休的洶涌民意形成分化。當年輕人們掐指一算,延遲退休可能減輕自身的壓力,沒準會轉而力挺延遲退休。“養老稅”概念的提出,也就有望為延遲退休之類的養老政策變革爭取到更多的支持者,從而讓延遲退休顯得更加合理,并減少阻力。 對于“延遲退休減輕年輕人負擔”的言論,應該承認,對于任何老齡化社會而言,如何實現撫養比的平衡,的確都是個相當棘手的難題,而延遲退休年齡恐怕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在這方面,最典型的莫過于日本,老齡化的日本,大量的服務業崗位早已不是俊男靚女們的專屬,而早已是由爺爺奶奶輩在堅守。假如這些老年人都準點退休,回家含飴弄孫,不再繼續為人民服務的話,對于日本經濟社會的沖擊,自然可想而知。日本年輕一代恐怕不僅要承受難堪重負的“養老稅”,更將不得不面對勞動力銳減所加劇的經濟衰退,稱之為雪上加霜絕不為過。 不過,延遲退休的好處,固然不難歷數,除了減輕年輕人的負擔,減少人口紅利消退的影響之外,甚至有證據表明老驥伏櫪,繼續工作甚至有利于緩解衰老、保持健康。但是,這些其實都不能成為延遲退休的理由,且不說想找出反面論據并非難事,更加不容回避的問題則是,延遲退休本身是對退休制度契約關系的違背,當初的退休年齡承諾,即便是因為各種客觀因素難以為繼,也不應毫無違約責任,延遲退休也必須要有可接受的補償機制,而絕無因為增加了年輕人的“養老稅”負擔,便可單方面違約。 對于“延遲退休減輕年輕人負擔”,在事實上,任何政策的調整,其實都應當有對受損方的補償意識,這不僅是政策方契約精神的體現,更攸關政策乃至政府的公信力。誰更應當承擔“養老稅”,其實并沒有窮途末路到非“延遲退休”不可,與其不合時宜的表達護犢之心,倒不如探討以國企紅利坐實養老金賬戶,填補過往虧空,讓“養老稅”不再代際轉移,實現自負其責等更多可能。
法律客觀:近日,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發布消息稱,由于養老保險金缺口巨大,中國擬逐步將法定退休年齡提高到65歲——退休年齡每延遲一年,養老統籌基金可增長40億元,減緩基金缺口200億元。因此,然而“延遲退休”這劑緩解養老金收支平衡“猛藥”不僅不能藥到病除,甚至會帶來不可避免的副作用。1997年,中國政府制定了《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開始在全國建立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制度。然而,1998年我國就有半數省市養老金收不抵支。根據勞動與社會保障部童工數據顯示,2005年底,中國養老基金空帳已達到8000億元,且每年以1000多億元的規模擴大。截止到2010年,國家養老金個人賬戶本應有資產19596億元人民幣,但實際上卻只有2039億元人民幣,導致17557億元人民幣的缺口將要由政府來償還。據世界銀行的一項估算,從2001年到2075年,中國養老金缺口可能達到9萬億元人民幣,目前對中國養老金缺口的估算,最樂觀的也認為缺口將達到三萬億人民幣。從2000至2008年間,中國CPI平均2.2%,面對同樣是2.2%的通脹率,養老錢實際上已經處于貶值狀態。而當前,社保五險基金的投資渠道只有存銀行和買國債,不足2%的名義收益率恐怕是世界上收益率最低。目前中國男女退休年齡的時間分別是60歲、55歲,如果從今年起實施65歲的退休年齡,以每3年提高一歲,則可以使得中國的人口紅利延長到2027年。15年的時間,即便排除通貨膨脹、人口老齡化等增加養老金支出的因素,空帳規模也已經達到27200億元。以不足2%的收益率,又該如何填補這個空帳?中國養老金制度面臨的很大問題,還在于城鄉之間、地區之間、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不同群體之間社會保障待遇的差距很大,甚至一部分人沒有任何保障。2010年初,美世咨詢公司(Mercer)發布全球養老金指數,該指數覆蓋五個大陸、十一個國家的私人和公共養老金體系,在對三大類、40多個指標進行分析比對后,中國的指數排在倒數第二位,僅優于日本。美世公司認為:“一個較好的養老體系中,社會養老保險應能覆蓋到80%以上的人口,而中國目前只有25%左右,即使在覆蓋率較高的北京、上海等城市,也只有50%左右。”下一代人負擔上一代人的養老不僅是自古皆然,也是世界各國的通例,我們需要做的只是對因為人口老齡化造成的下一代人負擔的加重部分進行化解。如同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稱:“只要實現全國統籌制度全覆蓋,未來30年左右完全能夠實現制度自身的收支平衡,有能力避免養老金支付危機。”目前,中國已經有25個省市實現了省級統籌,但這僅僅只是賬面意義上的統籌,而非實質性的統籌。2010年,國家就已計劃在320個縣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但由于新農保、城居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銜接轉換通道未徹底打通,農民工的參保率依舊沒有顯著的提高。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延遲退休,勢必使得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的工作受到很大沖擊。延遲退休年齡可能使得許多原本未被制度所覆蓋的人拒絕參保。養老保險覆蓋面低,自然也減少了養老保險的收入。國家財政是社會保障指出主要的負責人,但在“十二五”之前,財政用于社會保障的支出多年持續低于10%,同期的行政經費卻高達1/5。與日本、加拿大這樣同期社保支出超過公共財政30%的國家相比,明顯過低。因而壓縮“三公消費”,增加“社保支出”,理當成為緩解社保資金問題的首要出路。更何況,早期國有企業普遍以“低工資無社保”為代價,國家承諾的政府養老沒有兌現,現在一古腦兒要社保基金承擔養老支付,必然使得社保基金壓力持續增大。而全國各地社保案層出不窮也使得公共權力不斷受到質疑。從1993年開始,廣州8.9億元養老保險金被挪用,無法完全追回;2003年6月,太原市財政局科員挪用社保基金8609萬元;2006年,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祝均一違規拆借32億元社保基金相較而言,全國參保人退休年齡延遲一年,也僅僅只能使養老統籌基金增長的40億元而已。目前我國實行的“退休金雙軌制”,有兩套并行的養老金體系,一套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個人無須繳納社保,由財政統一支付的養老金;另一套是社會企業單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單位和職工本人按照整個工齡以總的工資的20%比例來繳納。這種不平等導致了政府替公務員退休金買單日益變得不可持續。政府2010年向退休公務員的財政轉移支付為218億元人民幣,達GDP的5.4%。人近幾年退休福利巨大的不平等導致了民眾普遍的不滿。20110年時,廣州市人大代表黃瑞麟就爆料:處級公務員退休金能拿到7000—8000元/月,企業的經理們每月自己繳納養老金1000多元,但退休時封頂也就是1700元/月。不解決體制內外社保的公平正義問題,社保虧空問題無解。體制內沒有繳費的個人賬戶本身沒有積累,卻要按照有積累的形式來發放養老金,沒有人來買單,本身就是一個缺口。由于上世紀末大批國企由于經營不善宣布破產,從1998年至2001年三年間,國企職工從286萬下降到233萬,下降率達到24.4%,離退休人口卻由115萬升到119萬。大部分國企員工想方設法提前退休,提早享受養老金待遇。1999年至2003年的五年中,提前退休人數達到當期退休人數的20%。而是個主要城市的新增退休人員中,提前退休的已近1/3。部分提前退休的人員是非常健康的,卻往往以喪失勞動能力為由辦理了病退;還有部分行政管理人員以特殊工種名義提前退休。而對于那些已經內退或提前退休等需要自己繳納養老金的人群而言,延遲退休則是個不折不扣的噩耗。他們需要繳納更多的費用,所獲卻相應減少。多數學者在論證我國延遲退休年齡合理性的時候,都以預期壽命在延長為主要依據之一。但從數據上看,我國老年人口60歲以上各年齡組老人的平均余壽在1980至2000年間雖然在提高,但目前仍遠低于一般發達國家。而如果將退休年齡推至到65歲,按中國人平均壽命72歲來算,退休后只能拿到7年的養老保障金。假定他25歲參加工作,按40年的參保標準來算,平均參保款3000元/年*40年=120000元,退休后保障工資為6000元/年*7年=42000元,憑空損失78000元。基于美國相關制度的實踐,2010年9月6日,上海市出臺了《關于本市企業各類人才柔性延遲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的試行意見》,試行“彈性退休”政策,以此對不同行業的勞動者區別對待。使得一些工作勞累、收入又低的體力勞動者,提前退休得到解脫和享受。然而對于目前的中國而言,這項政策只會涉及到一個很小的范圍。因為民營企業用人,本來就極少年齡限制,只要對企業有用,七老八十也照樣可以上班。因此,這項政策很大程度上涉及到的就是國有企業等很少一部分人。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及壟斷行業的隊伍中,目前工作在一線的多以合同制工人為主,但往往也還有一部分“正式職工”退居二線卻享受特權。缺乏必要的行業監管與考核制度,延遲退休為這些特權職工以及其他有背景者,提供了繼續享受特權5年的便利條件。更為領導者提供了“戀官”“戀職”的絕佳理由。盡管從2012年開始,中國的人口紅利已逐漸消失,但老齡化并不等于中國勞動力不足。目前中國市場依舊需要由已經繳納社保的人群不斷增加繳納年限、減少領取年限,來填補無底洞似的社保虧空。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城鎮新增就業1221萬人,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553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18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1%。假設我國平均退休年齡延長5年,每年可能會涉及上千萬人。一方面巨量崗位無法騰出,另一方面又很難通過新開發崗位等方式來化解。這不僅意味著人力資源的極大浪費,而且也意味著今后養老金積累的困難,其結果是當年輕的勞動力人口進入老年后,其養老問題將會成為一個更難解決的社會問題。與多數已施行彈性延遲退休制度的國家不同,中國目前許多單位招工用人,年齡是一種非常重要的門檻,“4050”群體普遍遭遇就業難現象。對此,中國目前并沒有專門的《反就業歧視法》,而現有法律對就業其實的界定也過于狹窄——《勞動法》關于就業歧視的規定主要包括性別、宗教、種族、民族四類,甚至沒有關于年齡歧視的條文。經濟的全面市場化,已經從根本上改變了人們的就業狀態和觀念,許多人都難以終老于一個職業,失業、更換職業的情形越來越多,而延遲退休年齡,則使得高齡就業者的公平就業權利無從保障。與“先富后老”的發達國家不同,還沒富裕起來的中國已快步進入了老齡化社會。辛苦半輩子的工薪族對雖然微薄但幾乎是全部生活來源的養老金需求更為迫切,也對公平問題更加敏感。在與之相關的社保、勞動關系尚未理順前,冒然延遲退休很可能是壓倒希望的最后一根稻草。(來源:華聲在線作者:作者: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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