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勞動合同的確認權歸屬于誰
一、無效 勞動合同 的確認權歸屬于誰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二、什么是無效勞動合同 無效勞動合同是指對當事人不發生法律約束力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是: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 強制性規定的。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如果給對方造成了損害,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三、 勞動合同無效 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一規定明確了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后的法律責任。 確定賠償責任的原則,是所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了損害,賠償數額可以根據損害的程度作出。根據有關規定,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或訂立部分無效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按下列規定賠償勞動者的損失: (一)造成勞動者 工資 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二)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三)造成勞動者 工傷 、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 醫療費用 25%的賠償費用; (四)造成 女職工 和 未成年工 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五)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至于由于勞動者的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賠償問題,應當由有關部門、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定。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一種協議,勞動合同有固定合同和無固定合同。那么勞動合同是不是有效還是無效并不是雙方當事人說了算。只有法院或者是勞動仲裁委員會說了算,如果勞動合同時無效的,那么用人單位是需要賠償勞動者補償金的。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
國家為了健全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曾多次修訂勞動合同法,其中也明確規定了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的條件與認定標準,以及雙方責任承擔關系。那么當我們的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后該如何正確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呢?下面就讓網帶您一起了解一下相關知識。
國家為了健全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曾多次修訂勞動合同法,其中也明確規定了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的條件與認定標準,以及雙方責任承擔關系。那么當我們的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后該如何正確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呢?下面就讓網帶您一起了解一下相關知識。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怎么辦?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勞動合同無效怎么認定 勞動合同無效的認定主要依據法律的規定,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存在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勞動者或用人單位沒有權利單方決定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二、勞動合同無效怎么辦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一款第五項、第39條第五項以及第46條第一項規定,如果是因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一款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一款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向勞動者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另外,《勞動合同法》第86條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27條規定,“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薄秳趧雍贤ā返?8條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nbsp; 由此可見,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后要參照認定無效的原因來確認誰為過錯方,如果是用人單位的偶錯,我們是可以根據法律規定要求對方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當然如果是勞動者的過錯,那么用人單位就可以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并且能夠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了,所以我們無論是簽訂什么合同,都要依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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