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申請不交社保,企業可以不交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員工不愿意繳納社保,企業可以強行繳納。
補繳的方式包括:
1、請原單位幫補繳:首先應先到社會資源保障局咨詢一下社保斷交應該怎么處理,然后領取一份補繳社保申請書并填寫,然后和原單位協商請求其幫忙補繳就可以了,但是斷繳時間不超過2個月原單位才能幫忙補繳;
2、社保代繳公司補繳:現在市場上有很多社保代繳公司,選擇一家資質好的,信譽度高的公司告訴其你的要求,它就會為你辦理補繳手續了;
3、自己補繳:帶上身份證、社保卡及以前的繳費證明去當地的保障局問清楚該怎么補辦手續,然后按要求進行補繳;
4、請新單位幫補繳:將情況告訴新單位并請其幫你補繳即可,補繳費用自己負責。
社保特征包括:
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3、社會保險屬于強制性保險;
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5、保險基金來源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于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范圍限于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員工自己放棄買社保公司有責任嗎
許多小伙伴留言詢問,勞動者自愿放棄社保,并且簽訂了書面承諾,企業還需不需要擔責?
勞動者書面承諾自愿放棄社保,也有不同情況處理。今天就來詳細為大家拆解拆解這個問題,并且提供實際案例參考。
情況一
員工書面承諾放棄參加社會保險后,能否要求用人單位補繳?
李某在入職某印染公司后即向該公司提交申請,主要內容為:公司已依法告知參加社會保險的事宜,經本人慎重考慮,決定不參加社會保險,由此產生的責任及后果均由本人承擔。后李某要求該公司為其補繳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經審理,法院判決該公司為李某補繳工作期間的社保。
以案說法: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這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也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義務,并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由協商處分。因此,勞動者書面承諾放棄參加社會保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該書面承諾無效。
情況二
員工書面承諾放棄參加社會保險后,能否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郭某入職某服飾公司后向該公司提交申請,書面承諾放棄參加社會保險。后郭某以該公司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經審理,法院判決駁回郭某的訴訟請求。
以案說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但如果勞動者書面承諾放棄參加社會保險,系對自身權利的處分,其應承擔相應的后果。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不予支持。單位仍需補繳社保,但不必承擔經濟賠償。
情況三
員工書面承諾放棄參加社會保險后,造成的醫療費損失由誰承擔?
李某入職某服飾公司后,該公司未為李某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后李某就醫產生了相應的醫療費損失,要求該公司予以支付。經審理,法院判決該公司向李某支付納入社保基金報銷的部分醫療費,累積13萬元。
以案說法:
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而產生的損失均應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用人單位以社保補貼的形式向勞動者進行發放,用人單位在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后可主張返還該部分社保補貼。
情況四
員工書面承諾放棄參加社會保險后,能否以此為由不予認定工傷?
汪某入職某清潔公司后向該公司提交申請,書面承諾放棄參加社會保險。某日,汪某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當場死亡,后汪某親屬申請認定工傷,社保行政部門作出認定工傷決定。該公司要求撤銷該工傷認定決定。經審理,法院判決駁回該公司的訴訟請求。
以案說法:
繳納工傷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并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排除用人單位的法定繳納義務。
工傷認定并不以用人單位是否繳納工傷保險費為前提,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勞動者在被認定為工傷后可以依法請求用人單位承擔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情況五
未足額繳納社保,導致工員工養老損失,怎么辦?
錢某入職后向該公司提交申請,書面承諾放棄參加社會保險,并且領取了每月的社保補償。錢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間,乙公司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也未代扣代繳錢某個人應承擔的繳費部分。錢某退休后,根據現有社保政策,無法再補繳相關社會保險費,故錢某無法領取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
以案說法:
本案因乙公司未為錢某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不能補辦,導致錢某無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錢某要求乙公司賠償其養老保險待遇損失,符合法律規定,酌情予以支持。
關于養老保險待遇損失如何計算的問題,由于社會保險待遇計算所依據的內容紛繁復雜,而且受政策調整影響較大,且對于不同保險項目的保險待遇計算規則不盡相同,如要求精準計算則難于操作,也與審判實踐不相適應。
根據目前較為通行的辦法,酌定按照勞動者退休時當地退休職工的社會平均養老金標準,參照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中75周歲這一全國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標準,結合單位和個人應承擔的比例份額,一次性計算養老保險損失為宜。
如何規避以上情況?
很多人對社保抱著無所謂的態度,認為繳納社保就是代表著工資條上實際收入的減少,但繳納社保一事,用人單位不能看員工的意愿,無論怎么約定,只要沒有按規定繳納,即為違法行為。
在面試時,企業可以把繳納社保作為錄取條件之一,不愿意交的就拒絕,這樣也是最為簡單全面的規避手段。
另外,全國性公司或所在地社保規則復雜的公司,建議多咨詢專業機構。
員工不買社保公司承擔什么風險
員工不買社保公司承擔什么風險法律分析:
個人辦理社保必須要有當地城鎮戶口,還要年齡在女45/男50歲以下。符合以上條件,可以憑戶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每月的1-20日,到戶口所在地的社保管理處辦理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單位參保,需要在單位注冊地社保局進行申請。員工不愿意購買社保,用人單位應與員工多溝通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如果超過規定時間不為員工購買社保,用人單位將會承擔行政責任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1、對于不愿意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企業可以在員工手冊中作為錄用的條件之一,可以規定“不愿意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企業辦理社會保險需要的材料”等作為企業試用期錄用的條件。2、對于已經過了試用期的不愿意繳納社保的員工,企業一般是不能直接以員工不愿意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最好的方法是企業與員工進行協商,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衍生問題:
怎么買社保?
單位購買社保,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完整并加蓋印章;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信息登記及參保登記手續,對未實施五證合一的單位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個人購買社保,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會代為申報,繳費。
員工不想繳納社保,企業該怎么辦?
員工不想繳納社保,用人單位應該與員工通過協商,或者解除勞動合同解決。如果超過規定時間不為員工購買社保,用人單位將會承擔行政責任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可以不給交社保嗎
用人單位不可以不給交社保。
社保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保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參加社會保險對于公司而言是強制性的義務,無論是公司還是勞動者都必須履行。對于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可以放棄,但是對于義務,就必須履行,無權放棄。因此,即使勞動者不想參加社會保險也是不行的,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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