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遇到工傷怎么辦
現在有很多為了生計,生活的更好,很多農民都會進城去打工,尋求更多的賺錢機會,所以 農民工 也就是 農村戶口 的人去城市里打工,我們也聽過很多對待農民工不公平的事情,被 拖欠工資 ,農民工討薪的新聞很多,那么今天我們來說說農民工如果在工作中受到了傷害怎么辦。 農民工在發生了 工傷事故 后,所聘用農民工的單位應該及時的把受傷的人送到 工傷保險 的定點醫院進行救治,而且一定要在24小時內向勞動保障部門和經辦單位備案。從事故發生的那天或者被診斷為 職業病 的那天開始30日之內,就應該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 工傷認定 。 那么農民工遇到 工傷 ,進行工傷索賠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一些事項,如果農名工與用工單位簽訂了 勞動合同 ,那么一旦出現了工傷,農民工就可以直接依法維權,直接申請工傷認定,享受 工傷待遇 ,不過農民工一般工傷賠償都是一次性的。 但很多農民工可能都沒有與用人單位 簽訂勞動合同 ,那么就要注意小心保管一切能夠證明你與用人單位有 勞動關系 事實的 證據 ,比如你每個月的 工資 條了,同事、工友幫你作證等等,如果一旦出事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也是一個最有力的證據。 那么證據有了,還要找準對象起訴,因為很多農民工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跟誰打工,都是老鄉和熟人啊,介紹去務工的,比如,在礦山上,會有勞務隊承包一些工程,那么大的勞務隊還有小的工頭,而很多農民工只知道工頭是誰,但一旦出了事故工頭是承擔不了工傷的賠償責任的,所以一定要弄明白建設單位啊,總的承包人、分包人、發包人以及實際施工人都是誰,這樣才能更好地利于農民工起訴。 農民工在外務工,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能讓自己的家人擔心,重要的是,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不過簽訂合同的時候也要清楚合同里的條款,有了勞動合同后,就可以省掉很多事情,被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受了工傷,都可以直接依法維權,但是如果沒有勞動合同的話,那就會有很多麻煩的事情,所以,農民工在外務工,一定要懂法,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知法用法。 當然,現在農村的條件越來越好了,在外務工的人也在減少,不管有多少,都應該平等被看待,法律是我們手里最好的武器。
工傷認定需要什么材料?
工傷認定需要什么材料?一、工傷認定需要什么材料
1、工傷認定需要材料有: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二、工傷鑒定程序怎么走
工傷鑒定程序為:
1、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2、工傷職工傷情相關科別的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鑒定;
3、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4、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農民工遭遇工傷如何處理
一、農民工發生事故傷害后,用人單位應及時的將傷者送到工傷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救治,并在24小時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備案。
二、農民工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市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如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在工地干活受傷了應該怎樣賠付
工地干活受傷的賠償方法:首先,申請工傷;其次,經過機構認定并評定傷殘等級;然后,到仲裁委申請裁決;最后,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工地干活受傷是比較常見的事情,所以一定要注意賠償的方法。
一,賠償方法:
1、這種情況下,是不是一般屬于工傷。可以申請認定為工傷。工傷認定后,構成傷殘的,還可以評定傷殘等級。
等傷殘等級出來后可以到仲裁委申請裁決,要求用人單位賠付即可。
二、申請工傷過程中應提交材料如下
(1)、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的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與包工頭達成的協議書以及錄音文字稿及音頻文件、工資發放明細、證人證言等);
(2)、第一次醫療診斷證明、病歷,報告單等;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及資料。以上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在工傷認定中由于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也沒有社保繳納證明,很難證明其與被申請單位的勞動關系,有的農民工甚至不知道包工頭的具體身份,也不知道被申請人究竟是誰,可能只知道工程總總承包單位或者發包方,有的工程甚至轉了好幾手,由于這種情況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會要求農民工還必須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確認勞動關系的仲裁申請,要求確認其與用工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來支持自己的工傷認定申請,此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給申請人《工傷認定申請材料一次性補正告知書》,這樣做申請工傷的訴訟時效就會中止,不會因確認勞動關系一案導致申請工傷時已過時效而無法申請工傷。
三,工地受傷具體賠償如下
1、工地干活受傷可以要求工傷賠償,如果公司投保了工傷保險,則由工傷保險支付,如果公司沒有投保,則可以和公司協商賠償。
2、申請工傷賠償首先要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3、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4、鑒定之后就可以計算賠償額,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相關推薦:
哺乳假期間的工資有多少(哺乳假影響工資嗎)
不簽勞動合同杯具了(不簽合同干了不到一個月被辭退)
如何申請大病救助(大病救助去哪里申請)
醫保定點門診如何更改(醫保定點醫院怎么改)
法定陪產假有多少天(法定陪產假期多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