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許多人都對試用期工傷怎么樣辦比較感興趣,但其實大多數人對試用期工傷怎么樣辦都不太了解,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資料,希望可以給大家帶來幫助。一、試用期工傷怎么辦(一)報案1、報案:發生工傷,單位必須第一時間在12小時報;2、醫院:發生工傷時,單位必須第一時間對員工進行就近入院搶救,醫院必須是鎮級以上公立醫院,或當地基本醫療認可的醫院均可;就近入院搶救時,一定要蓋上“急診章”;3、就醫:就診時需告知醫生當時癥狀及發生的經過;(二)就診1.病歷:請保存好病歷原件(蓋上急診章,不寫工作單位);2.發票:請保存好所有的發票原件,即醫院的收費收據原件;3.用藥清單:如是門診治療,請在每次門診交費后及時要求醫院打印“用藥清單”,并完好保存原件;4.用藥清單:住院治療請在治療結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藥清單”(出院小結);5.用藥:請按醫保用藥范圍,進口藥不可報銷;6.診斷證明書:第一次就診后,請要求診斷醫生馬上寫“診斷證明書”,并保存原件(不寫工作單位,只寫傷者姓名即可);7.檢查報告書:如有拍照檢查,如:x光、ct等,請完好保存“檢查報告書”原件;8.注意事項:所有的病歷、診斷證明書上不出現工作單位,只出現傷者姓名即可。(三)工傷申報一般由用人單位申報,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直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四)賠償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很多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證明,還往往需要勞動關系的認定。二、試用期是否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此可見,在試用期內,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已形成勞動關系。那么,試用期期間,應該享有相應的權利。用人單位應該給試用期員工辦理保險。《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相關方面的知識,然而書面知識是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對于試用期工傷怎么樣辦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大家對此還有疑問的,可以到相關機構部門進行進一步的咨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線咨詢律師!
法律客觀:試用期內的職工同樣適用工傷待遇。只要和勞動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一旦發生工傷事故,勞動單位就需給予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即表示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員工自訂立勞動合同起,就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即在試用期發生工傷也應享受工傷待遇。我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的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本條例所稱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可見,勞動法及工傷待遇的適用范圍包括企業正式員工、試用期工、臨時工、季節工、農民工。此外,《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四款規定: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因為李先生所在單位未在規定的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李先生申請工傷認定,所以,在此期間發生的相關醫療費用應當由單位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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