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傷公司應該怎么處理
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認定下來后的步驟
勞動者的工傷認定書下來以后,勞動者應當等病情穩定以后,攜帶工傷認定書、病例資料以及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鑒定,只有鑒定為傷殘等級的,才可以按照傷殘等級,要求用人單位和社保部門在各自所承擔的比例范圍之內進行應當賠償。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企業員工工傷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工傷處理流程如下:
一、事故傷害發生后﹐單位主管及同事應協助受傷害員工于第一時間內,送往社會保險定點醫院救治﹐傷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醫院搶救。
二、單位主管需提出報告﹐詳述事故發生經過﹐具體應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等﹐送人事單位留存。
三、人事單位應檢附相關數據向社保部門書面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依規定申請醫療補助。
四、工傷認定申請的相關數據如下﹐需請單位主管和受傷員工配合提供﹕
1. 工傷認定申請表(社保局領取)
2. 工傷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3. 工傷員工的初次診療記錄原件、復印作(可為疾病診斷證明書或門診病歷)
4. 工傷員工的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可為勞動合同或入職檔案)、受傷當月的考勤記錄(受傷時間為每月1日的需提供上月考勤記錄)
5. 見證人的證人證言(2人)和證人工作證復印件,證言需證人簽名并按指模。
五、工傷申領待遇(工傷醫療待遇與工傷補償待遇需一同預約時間辦理)
1.工傷認定書復印件1份
2.工傷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張
3.定點醫院醫療費用單據及對應的費用明細清單、門診處方(注:清單與單據金額要相符)
4.定點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和出院證明、門診病歷、儀檢(CT、MRI、B超、X光等)報告
5.用人單位公章、用人單位開戶帳號的印鑒卡或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6.工傷職工本人銀行帳號資料(無住院無伙食補助的不需要提供)
7.領取相關待遇須提交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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