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不簽合同是違法的嗎
試用期沒簽勞動合同是可以算是違法的行為;一般勞動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及時的簽訂合同,同時還可以要求雙倍的經濟補償來維護自己的利益,用人單位就需要在入職一個月內進行簽訂合同。
一、試用期沒簽勞動合同算不算違法行為? 屬于違法行為。試用期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雙方進行考察的一段期間,法律規定從用人單位開始用工之日起,雙方就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這說明,一旦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該,試用期應當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從時間上看,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個部分。無論試用期還是合同期,勞動合同當事人都受同一個勞動合同的約束,雙方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來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所以,不按《勞動法》規定單獨約定試用期和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的做法都是錯誤的。試用期單獨訂立勞動合同的認定為試用期無效,合同期為正式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不訂立勞動合同的,那么也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同樣受到法律保護。二、試用期的時間是多久? 《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綜合上面所說的,勞動者一般在入職一個月內都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不管是否在試用期都需要依法的進行簽訂,如果未簽訂合同這種就已經觸犯了我國的《勞動合同法》,這種行為是會讓勞動者的利益受到損失,因而就需要承擔起法律的責任。
試用期不簽合同違法嗎
試用期不簽合同是違法的。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
1、勞動合同的終止期限;
2、勞動者的工作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用人單位應支付的報酬;
5、勞動者應遵循的紀律;
6、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7、法律責任。
試用期的勞動合同期限具體如下: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4、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6、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7、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不能隨時、無原因地辭退勞動者。
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情形具體如下: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綜上所述,試用期沒有簽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行為,法律規定從用人單位開始用工之日起,雙方就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試用期不簽合同違法嗎
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根據相關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十九條 【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試用期三個月合法嗎,勞動合同還沒簽
法律分析:試用期三個月未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肯定是違法的。已確定勞動關系,一個月之后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那么用人單位就應該應支付員工2倍工資。如果公司并沒有給你,那么說明公司在侵害你的個人利益,所以可以起訴公司,要求相應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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