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醫保社保繳費標準
法律主觀:
(1)低收入者的合法繳費基數 對低收入者來說,如果員工的月收入低于當地 社保繳費基數 的下限(通常是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60%或40%,各地標準不統一),按規定就要按社保繳費基數的下限繳納社保費用。比如員工的月薪是2000元,當地社保繳費基數的下限是3000元,那么就要按3000元這一繳費基數的繳費標準計算要繳納的社保費用。繳費金額=繳費基數乘以繳費比例。 ( 2)高收入者的合法繳費基數 同理,對高收入者來說,如果員工的月收入高于當地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通常是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300%),按規定就要按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繳納社保費用。比如員工的月薪是30000元,當地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是20000元,那么就要按20000元這一繳費基數的繳費標準計算要繳納的社保費用。 ( 3)普通收入者的合法繳費基數 月收入介于當地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之間的普通收入者,應該按實際收入作為繳費基數繳納社保。只有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按最低標準或打折標準繳納社保,才是違法的,才屬于我們要探討的范圍。 《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 ,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 個體工商戶 、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 靈活就業人員 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法律客觀:
社區醫療保險屬于城鎮居民醫保,也就是針對城鎮戶口中沒有辦法參加職工醫保(普通醫保)的人群,交的費用比較少,但是報銷比例和總報銷額度也沒有職工醫保高,并且就醫的時候在醫院的選擇上必須從社區醫院開始,符合轉院規定了才可以上大醫院,直接上大醫院的話,可以不給報銷的。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含家庭病床)醫療費用,實行確定起付標準、超過起付標準以上部分按醫院級別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額控制的辦法。社區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少年兒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籌集。個人繳納30元,財政補助70元。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少年兒童,個人繳納10元,財政補助90元;重度殘疾(持有二級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少年兒童,個人繳納10元,財政補助90元(其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補助50元)。城鎮非從業居民:按每人每年250元的標準籌集。個人繳納180元,財政補助70元。其中,享受低保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繳納20元,財政補助230元;重度殘疾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個人繳納20元,財政補助230元(其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補助150元)。另外,已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人員可用本人醫保個人賬戶結余資金為其直系親屬繳納居民醫保費。
廈門社保繳費標準
法律分析:
廈門社保繳費基數. 1、養老保險:本市戶籍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上限為18864元,下限為1700元;外來人員職工,按照廈門市最低工資標準 (1700元/月)確定繳費基數。. 2、醫療保險:本市戶籍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上限為18864元,下限為3772.8元;外來人員職工,按照2017年廈門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 (3772.8元/月)確定繳費基數。. 3、失業保險:本市戶籍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上限無要求,下限按照廈門市最低工資標準 (1700元/月)確定;外來人員職工,按照廈門市最低工資標準 (1700元/月)確定繳費基數。.
https://menhu.sdupsl.edu.cn/https/77726476706e69737468656265737421e2f2529332226b556d4699a78d59222230ff52/staticfiles/fagui/20200714/16/21/5/7e9bf0ed9db7d5cd19f9f4f274b35d44.jpg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廈門市靈活就業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檔次標準的公告》
(一)對2019年按60%檔次參保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度養老保險繳費基數(3234元)保持不變。
(二)對2019年度按60%檔次參保繳費且享受社保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將按2020年新社平工資(5814元)的60%(3488.40元)標準執行。
(三)醫療保險的繳費檔次標準,將根據新社平工資(5814元)進行調整。
(四)靈活就業人員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標準,如需要變更繳費檔次標準的,可通過支付寶廈門稅務小程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廈門最低社保繳費標準2023年
根據廈門市社保局通知,2023年起,廈門各類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最低繳費標準將有所上漲。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為4320元/年,其他險種最低繳費標準為5400元/年。
根據廈門市社保局發布的通知,2023年起,廈門市各類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和最低繳費標準將有所上調。具體來說:1. 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從2022年的4080元/年上漲到4320元/年;2. 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最低繳費標準從2022年的5100元/年上漲到5400元/年;3. 失業保險最低繳費標準從2022年的2040元/年上漲到2160元/年。此外,各類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也將有一定幅度的上漲。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標準僅為最低繳費標準,企業和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繳費金額,但不得低于最低標準。對于企業來說,繳費金額越高,則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范圍也越廣。
個人可否自行選擇繳納社保繳費基數?企業和個人繳費基數應當在規定的最低和最高繳費基數范圍內自主確定。其中,企業繳費基數應當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確定;個人繳費基數應當參照所在單位或者個人的上年度工資收入水平確定。
2023年廈門最低社保繳費標準將有所上漲。企業和個人應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繳費金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確保享受到相應的社保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當地的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辦法,明確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標準、繳費基數和費率,并公布在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指定的媒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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