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打開支付寶,進去首頁,點擊城市服務,選擇社保
2、進去社保之后,點擊電子社保卡,選擇社保查詢
3、查詢醫保卡余額和明細,主要看醫保賬戶消費和醫保賬戶劃撥兩項
4、點擊醫保賬戶劃撥,可以看到醫保卡余額和收入明細
5、點擊醫保賬戶消費,可以看到支出明細,根據需要查看醫保報銷的藥物是特定的,只有在醫保目錄內的藥品才能報銷,而對于醫保目錄外的藥物是不能報銷的,比如很多進口的很貴的創新藥、專利桐饑空藥。所以用藥前跟醫生溝通好,如果要省錢就要用目錄內的藥。假如有些疾病,在定點醫療機構看不了,要去更好的醫院治療,得先申請轉診,手續齊全的轉診才能報銷;如果沒申請轉診,還是相當肢旦于去了不是自己選擇的定點醫療機構,仍然往往無法報銷。報銷的比例往往也有差距,一般來說去等級越高的醫院就醫,報銷的比例就越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局瞎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醫保卡余額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查詢:
1.電話查詢,可撥打當地社保中心客服熱線進行查詢,按照語音提示進行操作即可,或可以轉人工客服查詢;
2.線上查詢,可登錄當地社保局官網進行查詢,輸入賬號密碼,找到社保查詢即可,或者也可以在當地社保局公眾號查詢;
3.可攜帶好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醫保卡前往當地社保服務機構進行查詢;
4.在定點醫療機構支付醫療費用或買藥時可順便查詢一下。
(一)微信查詢。
1、在“我”的選項,點擊錢包。
2、點擊微信錢包里的城市服務。
3、點擊“證件”。
4、點擊“綁定證件”,選擇醫保電子憑證。
5、點擊“醫保電子憑證”后,選擇“醫保個人服務查詢”。
6、點擊“余額查詢”,就可以看到賬戶余額了。
(二)支付寶查詢。
1、點擊“卡包”。
2、點擊“證件”。
3、點擊“醫保電子憑證”,如果沒有的先點擊“添加”,將醫保電子憑證添加進去。
4、輸入密碼后,點擊“醫保余額查詢”。
5、就可以看到賬戶余額了。
(三)其他查詢。
1、參保職工可通過撥打電話進行余額查詢。
2、可在市區定點醫院,藥店查詢。
(四)網站查詢:
1、登陸本市社會保障卡信息網。
2、用戶登錄界面,在文本框中輸入個人社會保障卡保險號和密碼。
3、在左側列表找到“賬戶余額”選項,點擊就可以在右邊看到醫療保險賬戶余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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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登陸當地“人力資源社會勞動保障局”官方網站,點項擊個人查詢、輸入 身份證 號碼、 社保 卡密碼,點開登陸,就是你的基本信息,逐項查詢即可。或到藥店刷卡查詢。查詢 醫保卡 的余額,有3個途徑: 一是到醫保卡官網,輸入醫保卡號碼,可以查詢余額; 二是帶身份證到 醫保 所,也可以人工查詢余額; 三是在醫保所的自助機上也可以查詢余額。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實施細則》 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 醫療費用 ,符合基本 醫療保險 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范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醫保卡 余額查詢方法一:藥店查詢 這也是一種比較簡單的查詢方法。市民帶上相關證據可以直接去各大藥房或者醫藥專柜,向藥房或醫藥專柜的工作人員問詢自己的個人醫保卡余額。但是現在許多市民反映,向工作人員問詢個人的醫保卡余額的同時往往需要消費。如果是上班族,專門去藥房和醫藥專柜的時間可能會比較少。這就導致了人力物力以及財力的消耗,所以很多人不愿這樣做。 醫保卡余額查詢方法二:電話查詢 撥打醫保卡余額查詢熱線 12333 就可以查詢自己的醫保卡賬戶余額了。具體的方法為在撥通電話后,按照人工提示輸入卡號等就可以查詢。電話查詢的好處在于便捷快速,但是缺點是由于查詢人數過多,經常會出現打不通的現象,浪費了時間。 醫保卡余額查詢方法三: 社保 局查詢 大家也可以通過去當地的社保局進行個人醫保卡余額查詢。這種方法雖然切實可行也非常有效,但是跟第二種方法一樣,對于上班族們來說,可能沒有那么多時間專門去當地的社保局查詢。 醫保卡余額查詢方法四:網絡查詢 網絡查詢是最簡單快速的方法。市民可以先登陸當地的醫保官網,根據頁面提示,依次輸入個人的賬戶和密碼。通常情況下,個人賬戶是自己的 身份證 號碼或者醫保卡卡號。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次登陸查詢時,初始密碼是身份證后六位,為了保證賬戶的安全,這就需要大家在網絡上第一次進行個人醫保卡余額查詢時,及時地修改自己的密碼。 以上就是醫保卡余額查詢的四種方法,在了解了這些方法后,市民可以隨時查詢自己的醫保卡余額,也不用擔心出現余額不足現金消費的問題。
法律客觀:《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匯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繳費記錄,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并應當按照規定記錄個人賬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保存繳費記錄,并保證其完整、安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向繳費個人發送一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通知單。 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有權按照規定查詢繳費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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