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勞動合同的賠償去哪起訴
公司不簽勞動合同,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1、同公司協商解決,要求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2、直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是申請勞動仲裁;3、如果不能證明工資發放金額,一般仲裁部門會按當地同行業的平均收入來確定。
一、公司沒簽合同去哪里告? 公司不簽勞動合同,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 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權: 1、同公司協商解決,要求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2、直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是申請勞動仲裁; 3、如果不能證明工資發放金額,一般仲裁部門會按當地同行業的平均收入來確定。 《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九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二、沒有勞動合同申請仲裁的證據 沒有勞動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證明和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工資卡、出勤卡之類沒有勞動合同,在單位工作不超過一年的,可以要求從入職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補償。超過一年的視為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沒有雙倍工資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規定,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工作滿半年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半年沒簽勞動合同可要求公司支付每個月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眲趧訝幾h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半年沒簽勞動合同賠償多少? 1、 半年沒簽勞動合同可要求公司支付每個月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 2、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nbsp; 3、《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擴展資料: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2、《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行“一裁終局”【相關條款】:“第47條規定,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nbsp; 綜上所述,員工在進入單位上班的基礎就應該是得到單位最基本的合同簽訂待遇,有些員工會為了保住工作而面對單位不簽合同的行為默默承受,但是在單位的時間已經超過了半年還沒有得到任何的合同的情況下是可以要求單位給付雙倍的工資的。
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這個能不能賠償,關鍵看時間,要卡好一個月和一年
如果是超過過一個月,不滿一年,那就是享受,否則就不能
例如超過過一個月,視同為簽訂合同
如果不足一個月,也不享受
法條: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單位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索要賠償嗎
單位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索要賠償嗎單位沒簽勞動合同是可以索要賠償。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待遇的賠償,如果用人單位超過1個月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還面臨一個信用風險,即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原達成口頭協議,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但如果用人單位最終沒有滿足勞動者的一定的需求,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部門舉報,而要求支付兩倍工資。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公司不簽合同職工怎么維權
職工可以準備證明和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任何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或者有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憑證,都可作為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勞動者可以依據法律和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提供證據向勞動部門提起勞動仲裁,如果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是最后的維權手段,如果勞動者在前面兩個方法中已經能夠解決問題,那么就沒必要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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