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有哪些區別
意外傷害險和 工傷保險 區別: 1、保險性質不同。 2、存在的法律關系不同:意外險的法律基礎是一般的民事合同關系;工傷保險的法律基礎是國家管理職能的實現。 3、實施目的不同:意外險是通過順應人們規避風險的要求而獲取利潤的一種經營行為;工傷保險則不以營利為目的,出發點是為了確保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4、保費繳納方式不同。 5、保障范圍不同。 《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 社會保險 ,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無論是否參加了商業保險中的人身意外傷害險,都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不能代替工傷保險。企業在參加工傷保險的同時,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職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
工傷和意外保險的區別
一、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有哪些區別 1、 意外傷害保險不是由國家承擔責任,而是由商業保險公司與投保人雙方以契約的形式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一旦契約到期,保險責任即自行終止。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以盈利為目的,一般來講,勞動者個人不必繳納任何費用,發生工傷后也能夠從國家、社會和單位得到必要的補償。 2、 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額則是根據保險公司“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則進行的。而工傷保險是以勞動者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為對象,用人單位都必須參加,具有強制性。 3、意外傷害保險是以所有人為對象,實行自愿投保的原則。工傷保險待遇是在勞動者為社會盡了勞動義務發生工傷后發放的,它的水平是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屬的基本生活。 4、人身意外傷害險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決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交費的多少而決定,投保人只要有繳費能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投保金額不論多少都是可以的。 5、工傷社會保險是一種政府行為,而人身意外傷害險是一種商業行為。工傷保險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僅滿足于被保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社會貧困線,低于勞動期間的工資標準。 二、 意外傷害險 但是意外傷害險是指人的身體和生命受到外來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傷害后,根據投保對雙方約定的契約和投保額,從保險公司獲取相應的賠償。 三、 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國家和社會為在生產、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和患職業性疾病的勞動者及親屬提供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第四條 本保險為定期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殘廢的,保險公司按下列各款規定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1、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2、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雙目永久完全失明或兩肢永久完全殘廢,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時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3、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半數。 4、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條二、三兩款以外的傷害以致永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身體機能,或永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身體機能的按照喪失程度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的區別
工傷保險和意外險的區別
一、包含范圍不同
1、社保中的工傷保險基本都是在公司轉正之后開始繳納的,保障的范圍是上班期間或上下班路途中所發生的意外
2、工傷保險和商業意外保險具體哪邊報銷要根據員工發生意外的情況和參保的情況,總原則是報銷費用總和為100%,也就是不超過實際花費的費用
二、理賠單位不同
1、社保工傷保險屬于團體保險,辦理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2、公司有人員發生意外的時候,一定要第一時間通知人力資源部主管或人力資源助理,人力資源部負責聯系意外保險投保的公司,為受傷害員工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三、性質不同
1、員工上的是工傷保險,一旦發生工傷事故,只要符合相關條款,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上都可以報銷,企業和個人沒什么負擔
2、人身意外險有一定的免賠額和賠付上限,賠付率低
四、實施目的不同
1、意外險是通過順應人們規避風險的要求而獲取利潤的一種經營行為
2、工傷保險則不以營利為目的,出發點是為了確保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五、保障范圍不同
1、意外險的保障是不分時間地點以及受傷原因的,主要針對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導致的醫療費用予以報銷,若如果被保者因意外傷害導致殘疾,還可以按比例賠償殘疾津貼
2、工傷保險只對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用進行報銷
六、存在的法律關系不同
1、意外險的法律基礎是一般的民事合同關系
2、工傷保險的法律基礎是國家管理職能的實現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意外傷害保險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傷保險
意外保險和工傷保險一樣嗎
意外保險和工傷保險不一樣,意外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區別如下:
1、保險性質不同,意外險屬于商業保險,保險方與被保險方之間完全是一種自愿的契約關系;工傷保險屬于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員工參保,否則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2、存在的法律關系不同,意外險的法律基礎是一般的民事合同關系;工傷保險的法律基礎是國家管理職能的實現。意外險屬于商業保險,由商業保險公司承保。工傷保險是社保的其中一部分,由國家和地方政府來承保;
3、實施目的不同,意外險是通過順應人們規避風險的要求而獲取利潤的一種經營行為;工傷保險則不以營利為目的,出發點是為了確保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4、保費繳納方式不同,意外險的保費是由投保者個人承擔的,當保險公司收支不平衡時,國家財政不給予任何補貼;工傷保險的保費則是由用人單位承擔,員工無需繳納。當企業收支不平衡時,由國家財政予以補貼;
5、保障范圍不同,意外險的保障是不分時間地點以及受傷原因的,主要針對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導致的醫療費用予以報銷。同時,如果被保者因意外傷害導致殘疾,還可以按比例賠償殘疾津貼;工傷保險只對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用進行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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