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懷孕可以請產假嗎
未婚懷孕可以請產假嗎,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休產假是女性的權益,但是一般來說大部分休產假的女性都是結了婚的,在生活中也存在未婚先孕的,那未婚懷孕可以請產假嗎
未婚懷孕可以請產假嗎1未婚懷孕可以休產假。我國法律做出相關規定,在任何情況下,企業都必需要批準員工的產假,不論其婚姻狀況或是否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政策,只要有懷孕生產的事實發生,就算是未婚懷孕生育,也有權力休產假。而且在女性懷孕、生產、哺乳期間,企業以及工作單位不得降低工資標準或辭退。女性孕期還可購買生育保險,產假期間的工資以津貼形式由保險基金支付,對于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那么產假期間的工資就要由工作單位發放。
那么我國對批準產假的期限是怎么衡量的呢:
1、職工可在預產期的前15天開始休產假,一般情況下,產假是98天(包括雙休日和法定假日);
2、生產過程中出現難產的情況下,產假可增加15天;
3、對懷孕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每比單胎多生一個嬰兒,就多享受15天的產假,多生多享;
4、女性懷孕流產的,懷孕4個月內流產,產假15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42天;
5、根據各地具體規定,對晚生晚育女性有增加產假的政策的,產假在基本標準上再增加30天。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均應根據婦女的特點,依法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和勞動。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性除了上述的生產產假外,另外還有一些假期也是應該享受的:
1、產前檢查假期。女性懷孕后,在上班期間與醫院約定的檢查日期,也算做工作期間,企業單位等不得以缺勤和病假理由扣除工資及獎金。
2、產前休息。孕婦工作期間,在懷孕七個月后,在每日的上班時間內,理應有一個小時的'休息時間,且不得給孕婦職工安排加班或者夜班工作。
3、哺乳假期。孕婦生產后,進入哺乳期,在嬰兒未滿一周歲時,上班時間里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半小時,也可以將此假期合并休假。
未婚懷孕可以請產假嗎2未婚媽媽可以享受產假。
按目前的法律規定,我國的所有女性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都享受產假待遇。
1、為了保障婦女生育后有足夠的時間恢復身體健康,我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也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3、可見,婦女生育期間的產假是法定的,只要有懷孕和生育的事實,員工提出要求休產假,用人單位都應當無條件批準。
什么是產假?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籌基金報銷相關醫療費和發放生育津貼;職業女性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休產假是女性的權益,無論是未婚先孕還是婚后生育都是可以享受產假的,所以女性在懷孕生育期間可以合法的享受自己的產假。
一般規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未婚懷孕可以請產假嗎3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安排生育的女職工,其產假按下列情況分別確定:
1、正常分娩者,給予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要求安排適當天數休息的,休息天數計算在九十天產假之內。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九十天計算,難產或雙生以上的,增加產假十五天。
3、根據相關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該條文沒有對產檢次數進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產檢,都應該計入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產假、曠工等來算。
產檢假規
1、懷孕第1—6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確認,申請生育指標,以及生產培訓等。2、懷孕第6和第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懷孕第8個月,可享受2天假期。懷孕9個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產假期間的工資怎樣發放
1、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2、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3、產假,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3.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即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可以了,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3.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4、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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