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說的年終獎屬于全年一次性獎金,那么對于全年一次性獎金,納稅人可以選擇不并入全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當然,也可以選擇并入全年綜合所得(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按照綜合所得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對于全年一次性獎金,納稅人選擇不并入全年綜合所得(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計算:
第一步,計算換算后的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為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第二步,確定適用稅率。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第三步,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所以,全年一次性獎金150000元,納稅人選擇不并入全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那么步驟如下:
第一步,確定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為150000÷12=12500元。
第二步,確定適用稅率。
對應按月換算后的稅率表,由于12500在12000元至25000元之間,所以級數為3,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1410。
第三步,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為150000×20%-1410=28590元。
需要注意的是:
1、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2、是否并入全年綜合所得,由納稅人自己選擇。一般情況下,納稅人應該選擇全年納稅相對比較少的方法。因為該政策的出臺,就是為了減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
3、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目前延至2023年底。
4、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5、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6、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單位,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可以計入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法律分析:一是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年底;二是將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年底;三是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至2022年年底。上述政策預計1年可減稅1100億元。按照我國目前個人所得稅實行的超額累進稅率,年終獎單獨計稅方式下,可以享受更低的稅率或增加速算扣除數。即個人把年終獎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月度稅率表來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如公司發放1萬元年終獎,單獨計稅時,只適用3%最低個稅稅率,繳納300元個稅,個人實際到手年終獎為9700元。這項政策如不延續,以后不少人的年終獎將適用更高稅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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