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撤銷工傷認定書
67看情況: 一、對于還未得出認定結果的 工傷認定 申請,可以由申請人向勞動局提交撤回工傷認定的申請,從而終止勞動局的 工傷認定程序 。 二、對于已經出認定結果的工傷認定,對于認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再次申請工傷認定。 《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 工傷 :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 職業病 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申請撤回還可以再申請嗎
進行工傷認定的程序是申請人先向有關部門提交相關的工傷認定申請材料,之后有關部門就會審核,申請結果沒出來之前,申請人是可以申請撤回工傷認定的?!豆kU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企業怎樣撤回工傷認定書?
企業怎樣撤回工傷認定書需要撤銷工傷認定書的,那么需要由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遞交撤銷工傷認定申請書,一般來說在提供證據之后,符合撤銷條件的,那么就會撤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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