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具體包含哪些
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具體包含哪些?隨著國家的普法節目做的越來越多,人民群眾對于法律知識也越來越了解,特別是在職場中,如果出現公司無故辭退員工的情況,我們員工就可以提出勞動仲裁,向公司索要賠償金,那么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具體包含哪些
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具體包含哪些1企業不同,社會上有以下幾種說(算)法:
1、職工本人的月工資表中的基本工資;
2、職工本人的年合同工資表中的總工資數額除12為月基本工資;
3、職工本人的年薪除12為月基本工資;
4、企業所有職工的平均基本工資;
5、企業所有職工的所有收入的月平均數;
6、職工本人所有工資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加薪、獎金、勞保、節假日中的各種福利、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醫保金、伙食補助、誤攴補助、外勤補助、出差補助、工種補助、營養補助、交通費、通訊費等等);
7、職工本人的檔案工資;
8、職工本人上年度的所有的收入等等。
從勞動部到各級政府對此類工資的計算標準和方法口徑(或文字上)有點不太相同,執行起來是公說公的理、婆說婆的理,總是出現拉鋸現象。
目前,有很多的企業在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中,往往是接照職工工資表中基本工資一欄中的數目計算的。
老板在給職工設工資表時為了少交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醫保、經濟補償金等等,就給職工的基本工資設的很低,職工的基本工資和企業職工的.實際收入差距較大。面對著目前就業形勢難的問題,職工往往不便與老板做更多的交涉。
根據勞動部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一條 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又根據 國家統計局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第十一條 下列各項不列入工資總額的范圍:
(一)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頒發的發明創造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
(二)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三)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四)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五)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六)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七)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
(八)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九)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十)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
(十一)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
(十二)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十三)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十四)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具體包含哪些2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的基數是勞動者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因此工資包含哪些項目是上述問題的關鍵。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所以說,應當計算經濟補償金時,應當以勞動者應發工資為準,也就是說屬于工資性質的貨幣性收入都應計算在內。
依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工資基數一般為其月工資總額,勞動者應承擔的繳納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所以,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部分屬于其工資的一部分。
同樣,根據公積金繳納相關規定,勞動者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可見,個人繳存的公積金也是屬于工資的一部分。
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包括哪些?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是12個月的平均應得工資,應得工資包括
1、單位代扣代繳的社保、住房公積金——應包含在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中
根據法律規定,社保、住房公積金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按一定比例繳納。用人單位每月代勞動者代扣代繳的個人部分,最后仍進入勞動者個人社保或公積金賬戶,是個人的貨幣性收入,屬于工資的組成部分。所以個人代扣代繳部分應包含在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中。
2、津貼、補貼、獎金、加班工資、特殊津貼等——應計算在計算基數中
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組成部分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1)計時工資;(2)計件工資;(3)獎金;(4)津貼和補貼;(5)加班加點工資;(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可見,凡是符合工資組成部分的,包括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津貼等屬于工資收入的,都應計入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
3、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后工資?——稅前工資
法律雖然沒有明確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前12個月工資是否是扣除個人所得稅后的工資,但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是按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
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具體包含哪些3經濟補償金分段計算的四個公式
一、第一種情形
無論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還是依據以前的規定,均無封頂情形的。具體來說就是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
而解約原因屬于“醫療期滿解除”、“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約”、“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此種情形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本單位工作年限×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數額。
二、第二種情形
無論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還是依據以前的規定,均有封頂情形的。具體來說就是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
而解約原因屬于“協商一致解約”、“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致使勞動者解約”、“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致使勞動者解約”、“不能勝任工作解約”的。
此種情形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不超過12×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數額+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不超過12×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
三、第三種情形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無封頂情形,但依據以前的規定存在“12個月工資”這一封頂情形的。具體說來就是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
而解約原因屬于“協商一致解約”、“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致使勞動者解約”、“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致使勞動者解約”、“不能勝任工作解約”這幾種情形的。
此種情形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不超過12+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四、第四種情形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屬于有封頂情形,但依據以前的規定無封
頂情形。具體說來就是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而解約原因屬于“醫療期滿解除”、“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約”、“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此種情形勞動者經濟補償金=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數額+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不超過12×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由此可見,不論是企業還是員工,只要牢牢掌握了以上這四個公式,就可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由此可見,經濟補償金發放的多少不能一概而論,要結合個人的情況來計算。不論是企業還是員工,只要牢牢掌握了以上這四個公式,就可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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