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孕婦被辭退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1、在孕婦本身有符合《勞動合同法》39條的情形下,公司將其辭退的,此時公司沒有責任,解除了勞動合同之后也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2、若是公司違法解除與孕婦的勞動合同,將其辭退的話,則此時應當支付賠償金,一般賠償金就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
一、孕婦被辭退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首先,公司并不能僅以員工懷孕為由,便要求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其次,此時該類辭退用人單位構成違法解除,勞動者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向單位主張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按照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相當于二個月工資數額的經濟賠償金。 1、若懷孕女職工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若懷孕女職工不存在法定過錯,則屬于違法解除,應當支付賠償金:二倍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里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二、孕婦辭職有沒有經濟補償 我國勞動法規定了對懷孕女職工的特殊保護。該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活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能單方解除與懷孕女工的勞動合同。 但是,如果是懷孕女職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那么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沒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 公司要辭退孕婦的,首先若是因為孕婦自身有重大過錯,即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情形,那么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并不需要承擔經濟補償金。但要是公司違法辭退孕婦,則此時需要按照經濟補償金的2倍來對孕婦作出賠償,這也就是公司在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懷孕被公司辭退怎么賠償標準2022
公司開除孕婦的賠償如下:
1、在孕婦本身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公司將其辭退的,此時公司沒有責任,解除了勞動合同之后也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若是公司違法解除與孕婦的勞動合同,將其辭退的話,則此時應當支付賠償金,一般賠償金就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
一、公司開除員工的條件有: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二、開除員工的合法程序:
1、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2、然后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
3、再轉移檔案和社保;
4、最后由員工按雙方的約定完成好工作交接。總而言之,在女職工懷孕期間,如果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即辭退懷孕女職工,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女職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需要繼續履行;如果女職工不要求繼續或者已經不能繼續再履行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則需要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該女職工支付賠償金。
如果女職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需要繼續履行;如果女職工不要求繼續或者已經不能繼續再履行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則需要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該女職工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孕婦被辭退公司應該怎么補償?
一、辭退孕婦怎么賠償
1、辭退孕婦賠償標備談準如下:
(1)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相當于2倍的經濟補償金;
(2)懷孕、產期、哺乳期、三期工資;
(3)工資和加班工資應一井發放。
2、法律依悶滾迅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螞此月的平均工資。
二、辭退懷孕女職工的條件是什么
辭退懷孕女職工的條件如下: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或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辭退孕婦公司要承擔的責任有哪些
法律分析:1、若懷孕女職工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若懷孕女職工不存在法定過錯,則屬于違法解除,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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