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封控不能上班工資如何算
疫情期間職工工資發放分以下幾種情況:
1、因疫情影響,用人單位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等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休假期間,經與職工協商,用人單位可以用職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如果職工用完各類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國家關于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是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因疫情影響,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利用網上辦公、在家里辦公,視為正常上班,應依法支付工資。在疫情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職工在家里完成工作任務,職工在家里工作也是提供勞動,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支付職工工資。如果職工的工作量沒有減少,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常工資標準發放;如果職工工作量不足,用人單位可以與職工協商在家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
3、職工因疫情防控未復工的,在此期間的工資應按照其正常工作時所能獲得的、相對固定的勞動報酬,但是不包括加班費(用人單位規定的每月定額加班費除外)、各類特殊情況下非固定發放的津貼、補貼或者獎金。
4、用人單位與職工達成的疫情結束前無須支付工資的協議也可能會被認定無效。用人單位與職工達成一致調整該期間薪酬,薪酬也不應低于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且用人單位應繼續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除非當地政府另行頒布了優惠措施。但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酌情減少或取消獎金的支付的協議是有效的。
工資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在政治經濟學中,工資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工資是生產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數額的工資叫最低工資,工資也有稅前工資、稅后工資、獎勵工資等各種劃分。在政治經濟學中,資本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法律依據:
《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用人單位復工復產的意見》第三條第四款
支持協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于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第三條第六款
保障職工工資待遇權益。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后,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三條第五款
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周轉壓力。
因疫情隔離工資發放標準
一、疫情工資發放標準是多少
1、職工被隔離觀察期間的工資標準
職工被隔離觀察期間的工資按照職工正常提供勞動的標準發放。
2、職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時返崗的工資標準
因疫情防控未及時返崗的,通過年休假方式解決,工資標準為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如果未復工時間較長的,部分地方規定安排待崗,支付最低工資標準的70%作為生活費。
3、企業受疫情影響而停工、停產的工資標準
(1)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2)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二、疫情期間員工工資發放的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
第二條: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綜合以上介紹,相信大家對于疫情期間員工工資發放標準的知識有了詳細的了解,國家高度重視疫情期間職工的權益保障問題,出臺的相關規定企業要嚴格執行。
因為疫情在家隔離期間工資正常發么?
一、因為疫情在家隔離期間工資正常發么
因為疫情在家隔離期間工資是需要正常發放的。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規定,對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觸者,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所屬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勞動者未感染、不屬于疑似感染或密切接觸者、且根據當地管理措施不屬于需要隔離觀察的,但其自我要求在上班前自我在家隔離的,在該自行要求隔離期間,建議用人單位可以年巖李假的方式處理,也可以與勞動者協商工昌碰資待遇,如協商不成的,按事假或缺勤處理。
二、因疫情生產經營困難,用人單位能否降薪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粗迅遲付周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因疫情無法按時復工,工資如何發放
如果勞動者可以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完成相應工作,用人單位應按正常出勤支付員工工資待遇;如果無法通過上述方式完成工作,用人單位可以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勞動者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年休假用完之后仍不能復工的,還可以在后續的工作中安排員工補出勤;如果未復工時間較長,通過以上方式仍不能補足,待崗期間用人單位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80%向其支付基本生活費。
因為疫情在家隔離的期間內,單位是需要支付職工工資的。如果職工因為隔離致使不能復工時間較長的,單位可以在與職工協商一致后,運用年休假或其他法定假期進行抵扣。
疫情隔離期間工資該怎么發放?
1、職工被隔離觀察期間的工資按照職工正常提供勞動的標準發放;
2、如果未復工時間較長的,部分地方規定安排待崗,支付最低工資標準的70%作為生活費;
3、企業受疫情影響而停工、停產的,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
由醫療機構或政府依法對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等實施隔離措施,導致勞動者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在隔離期間的工資。隔離期結束后,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勞動者,企業可按照職工患病的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其工資(標準按照員工勞動合同履行地有關病假工資的規定執行)。對其他因政府依法采取管控措施,導致企業停工停業或勞動者不能返崗的,企業與員工雙方可本著同舟共濟、共克時艱的理念,區分不同具體情況,以協商方式解決工資待遇問題。
但部分地區針對勞動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規定,導致被隔離治療或者醫學觀察,勞動者請求該期間工資報酬的,不予支持。企業對于與員工明確約定的工資組成部分不宜扣減,是否發放績效獎勵性質的福利待遇可以根據雙方約定由企業酌情決定。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以首選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按照生產經營需要,實行輪崗調休。如未能申請綜合計算工時且確有困難的,可在向員工充分告知的情況下,合理統籌調配年度內的休息日,但仍不應超過法律規定的工作時間。
相關推薦:
不簽勞動合同杯具了(不簽合同干了不到一個月被辭退)
如何申請大病救助(大病救助去哪里申請)
醫保定點門診如何更改(醫保定點醫院怎么改)
法定陪產假有多少天(法定陪產假期多少天)
工傷認定表如何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職業病名稱怎么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