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因為疫情停產停工了工資怎么算
為進一步有效遏制疫情進一步惡化,有關企業采取措施積極響應社會號召。為減少人員聚集機會而可能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的阻礙,有關企業決定在疫情期間停產停工。那么企業因疫情停產停工了,員工的工資怎么算呢?下面就讓我為您解答有關問題,希望能給您帶來幫助。一、企業因為疫情停產停工了工資怎么算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二、公司萬一拖欠工資怎么辦,有什么保障措施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來看,企業因為疫情停產停工了,工資也有計算標準,不僅規定了公司盡量不裁員,少裁員,而且規定了公司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工資標準。這樣的規定,無疑是在疫情嚴重的當下為上班族們提供的有利保障,助力全國打贏這場防疫攻堅戰。
疫情期間停業員工工資該如何算
受疫情影響而停工停產的,員工工資的支付是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受疫情影響而停工停產的,員工工資的支付是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疫情期間不上班工資怎么算
疫情期間沒有正常上班的工資的計算方法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計算,不過,一般要求停產不超過一個月的企業,還繼續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停產時間超過一個月的,在沒有復工的情況下,可以按照政府規定的生活費標準發工資。
一、疫情期間不上班工資怎么算?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支付相應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隔離治療期間、醫學觀察期間以及采取其他緊急措施期間,不計入醫療期。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二、還沒有復工,開始要發工資發不出工資了怎么辦? 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情況,并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此外,企業還可以停工停產,安排員工待崗,并與員工協商一致簽署待崗協議。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月內的,應按原工資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月的,應該按照不低于工作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進行支付。三、用人單位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勞動者是否有權拒絕?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出現以下特殊情形和緊急任務的可以延長職工工作時間: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為完成國家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緊急任務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疫情期間不能正常上班是沒辦法的事情,但隨著疫情得到有效防控,現在絕大多數的省份也已經陸續的允許企業復工了,所以,本企業停產時間不超過一個月的,但因為在此之前沒有提供勞動力,職工也只能領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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