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肺炎所造成不能上班的這種情況,可以由勞動者自己向用人單位提出請假的要求,延遲上班用人單位用年假來沖抵可以的。鼓勵協商解喊磨決復工前的用工問題。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要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不算請假,疫情期間被隔離算事假,如果對于必要性的生產單位來說的話,當事人存在的身體不舒服或者是在疫情期間被隔離的話,完全可以進行相關的假期,如果是屬于非必要性生產單位,那么就應該嚴格執行國務院的延遲復工通知。
假如是居家隔離或者兩地出行導致的隔離,這種不屬于《傳染病防治法》里面的隔離,其工資發放情況有以下兩種情況:
一、協商之后隔離期可以在家辦公的,公司應該按照正常上班出勤支付工資。
二、隔離期間不能在家工作的,其工資發放情況有以下兩種選擇:
1、協商之后公司(以公司意向為主)安排員工使用帶薪假期,例如年假、公休假、自設的福利假等(事假不屬于帶薪假),因為這些假期都是帶薪假,因此企業應全額支付員工工資。
2、要是公司未安排員工使用各類假期,員工不在崗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一般一個月)以內的,公司需要支付給員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等固定工衫滲液資成分;超出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企業給員工支付生活費。生活費發放標準每個城市是不一樣的,例如北京是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四川是70%,廣東是80%,陜西是75%。"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或物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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