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公司一直不復工怎么辦?
疫情公司一直服不了工,壓力山大怎么辦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牽動全國人民的心,國家各項政策,指導疫情防控。企業是民生之本,關系千家萬戶。疫情之下,企業如何妥善處理勞動用工關系?就疫情防控時期的工資發放、用工管理、假期安排等,小易專門采訪專業律師解析勞動政策新規,供企業參考,助力企業度過經營難關:
【問題】:繼春節假期延長后,各地政府先后通知延遲復工,企業可否在復工前要求員工提前返崗?
【解答】:不能,除非企業屬于“特殊企業”。此次延遲復工是政府為了阻斷疫情傳播、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發布的決定,一般企業均必須遵守。
如果企業不服從該復工決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等后果,視情節嚴重程度將依法承擔行政、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例如被處警告或罰款、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被處以行政拘留、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特殊企業”是指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行業)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企業。上述特殊企業在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的應當向所在地(市、區)級疫情防控指揮部申請報備。
《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不服從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布的決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問題】:在延期復工期間(例如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企業能否要求員工在家辦公?是否要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解答】:延遲復工的初衷在于防控疫情,而非杜絕企業的經營活動,企業可以安排員工在家辦公。
關于員工在延期復工期間在家辦公是否屬于加班?國家層面暫未發文明確,待進一步的明確定性。本所律師傾向于認為2月3日至2月7日期間在家辦公不屬于加班,企業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資即可。
其中,廣東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在解答記者問時表示2月3日至2月9日為廣東省企業停工期,若企業不停工,要求員工在家辦公,同樣視為正常勞動時間,正常上崗,照發工資,由各企業決定調休或支付雙倍工資。
上海市人社局副局長在新聞發布會時表示延期復工期間屬于休息日,企業安排員工在家辦公的,視為員工在休息日加班,企業安排補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問題】:員工在延期復工期間(例如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上班的,企業如何支付工資?
【解答】:對于不受復工時間限制的特殊企業,2020年2月3日至2月7日期間系正常工作日,企業無需另行支付加班工資;2020年2月8日(周六)、2月9日(周日)屬于休息日,企業優先安排員工補休,無法補休的,企業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對于一般企業,不得提前復工。
相關推薦:
不簽勞動合同杯具了(不簽合同干了不到一個月被辭退)
如何申請大病救助(大病救助去哪里申請)
醫保定點門診如何更改(醫保定點醫院怎么改)
法定陪產假有多少天(法定陪產假期多少天)
工傷認定表如何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職業病名稱怎么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