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如下:勞動者權利包括工人有權選擇職業;工人有權自由選擇職業;獲得報酬的權利;勞動者有權休息;勞動者義務包括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一,勞動者的權利:
1、勞動者有平等就業的權利。是指具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獲得職業的權利。
2、勞動者有選擇職業的權利。是指勞動者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適合自己才能、愛好的職業。3、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隨著勞動制度的改革,勞動報酬成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4、勞動者有權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這是保證勞動者在勞動中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對享受勞動權利的主體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護。
5、勞動者享有休息的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6、勞動者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7、勞動者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拓展資料:
勞動者的義務:
1、誠信義務: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有義務就其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向用人單位如實說明。
2、守法義務:勞動合同法是規范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行為的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什么是勞動者權利?勞動者有哪些權利
1、勞動者有平等就業的權利。2、勞動者有選擇職業的權利。3、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4、勞動者有權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5、勞動者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6、勞動者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7、勞動者有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8、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
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了用工關系之后,雖然隸屬于用人單位,但此時對于他們的權利,法律還是做出了充分保護的。但在此之前,我們還是應該先搞清楚究竟勞動者的權利有哪些呢?接下來,小編就來為你進行詳細解答。一、勞動者的權利有哪些 勞動者具體是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依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并獲取勞動報酬的自然人。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的各項權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勞動者有平等就業的權利。 2、勞動者有選擇職業的權利。 3、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4、勞動者有權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5、勞動者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6、勞動者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7、勞動者有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8、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二、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需注意什么 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擁有平等就業、獲取勞動報酬、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休息休假等權利。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候,勞動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或者申請工傷認定、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等,都需要提供證明自己主張或案件事實的證據。因此,在平時的工作中,應該注意保留有關證據,主要包括: 1、來源于用人單位的證據,如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工資單、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押金等的收條、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書、出勤記錄等; 2、來源于其他主體的證據,如職業中介機構的收費單據; 3、來源于有關社會機構的證據,如發生工傷或職業病后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寄出舉報材料等的郵局回執; 4、來源于勞動保障部門的證據,如勞動保障部門告知投訴受理結果或查處結果的通知書等。 另外,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權利和義務都是統一的,對于勞動者來講,在實際履行自己的義務時,那么同時也就能享受到相應的權利。至于勞動者的權利有哪些,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總結。當然,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勞動者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這些可以說都是關系到自身利益的,因此千萬不能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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