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未滿被辭退有補償嗎
試用期未滿被辭退有補償。試用期不滿六個月的,公司決定辭退員工時,要補償員工半個月的工資。也就是說如果在這家公司實習了一個月、兩個月或者六個月,只要公司辭退,都應當賠償半個月的工資。但其實現實里,很少有公司會支付辭退員工這半個月的工資。
試用期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試用期解除合同的問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必須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試用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否則不得解除試用期合同;
2、試用期期限問題。試用期可以根據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但是最長不能超過六個月;
3、試用期工資問題。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未滿被辭退有補償嗎
分情況:1、如果是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因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2、如果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那么,用人單位就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秳趧雍贤ā返谒氖畻l是用人單位無過失性辭退勞動者的情形,因此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試用期內公司辭退員工,需要賠償嗎?
我在杭州的一家房產公司上班,今年4月進公司,有6個月的試用期。簽了試用期的合同,但是我一直沒拿給我。然后7.29號人力資源部直接找我,說我辭退了。理由是項目結束,人員精簡。讓我簽了收到辭退的通知書。8.1日起就不用上班了。rn非常震驚...rn像我這樣有賠償嗎?如果有賠償我應該差不多多少?到時候維權問什么部門維權?您好,是否需要賠償應當結合實際而定,如果是員工存在違法行為或者違反相關規定的可以不支付賠償,如果是公司強行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的,那么即使是試用期也是需要賠償的。
一、公司以試用期沒過辭退員工需要賠償嗎?
員工違法的情況下不需要賠償,但公司辭退一般是需要賠償的。對于用人單位可以證明試用期內,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以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員工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首先,需要用人單位在招錄用員工時應當向員工明確具體的錄用條件是什么;
然后,需要向勞動者明示考核依據和考核辦法;
最后,是要有具體的考核行為,得出考核結果。
通過以上環節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是任由用人單位解釋員工試用期是否符合錄用條件。要滿足這一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規范自身的用工行為,健全自身的規章制度,否則,將面臨很大的用工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48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87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需要明確的是,雖然員工處于試用期,但也是簽訂了相碰 合同的,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相關條款來履行相關責任,對于員工確實存在違法行為的,那么顯然是不需要進行賠償的,員工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進行裁決處理,或者起訴來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沒過被辭退有賠償嗎
試用期沒過被辭退有賠償嗎一、試用期沒過被辭退有賠償嗎
1、試用期沒過被辭退有沒有賠償,需視情況而定:
(1)試用期內,如果員工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辭退員工,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2)如果用人單位不說明理由的,是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可以請求經濟補償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4、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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