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工傷會怎么賠償
用人單位需要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以化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發生工傷后即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賠償),其中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待遇,需要用人單位代為申請。工傷保險待遇的支付范圍、項目、標準、計算方式及工傷認定、工傷鑒定程序,在《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社會保險法》對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承擔)的責任主體進行了規定。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工傷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工傷期間沒簽勞動合同是雙倍工資嗎 沒簽勞動合同的工傷賠償能同時主張雙倍工資和辭職時的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的簽訂不管是對于用人單位還是對于勞動者而言,都可以保護屬于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用人單位應該主動的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也為您提供在線服務咨詢。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其他問題# 點擊這兒 #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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