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路上摔傷一般不屬于工傷,因為根據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認定為工傷。這意味著,上下班途中買菜,只有在發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前提下,方可認定為工傷。“如果在買菜過程中與人發生口角或摔傷跌傷等,皆不能認定為工傷。”
依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實行辦法》的規定,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認定為工傷:
1、經本單位負責熱安排或者同意,從事于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進行技術改進的;
2、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的利益的活動的;
3、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
4、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本人問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5、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6、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于不安全因素找造成外傷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7、 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8、從事本單位日常供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領事指定的工作,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9、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公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法律分析: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于工傷,自己摔倒受傷的不算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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