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作假怎么辦
法律分析:無論是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事勞動能力鑒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有提供虛假鑒定意見的或者提供虛假診斷證明的或者收受當事人財物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總之假報工傷,是違法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調查,按照規定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假報工傷,情節輕微,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其批評教育報工傷,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二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有關工傷保險的違法行為,有權舉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調查,按照規定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出現工傷怎么辦
問題一:出現工傷應該怎么辦 如果不能取得勞動合同,只能先行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關系的仲裁,勞動關系仲裁成功以后在辦理工傷認定,這樣就可以不需要那些材料了。 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沒有上述要求.
問題二:發生工傷事故后,應該怎么辦? 【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復印件);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并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鑒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問題三:出現工傷公司不管怎么辦 繳納五險之后,出現工傷事故,產生的一切治療費用補助費用由勞保局負擔,單位應該立即上報核準。單位沒有給該職工投繳五險,是嚴格違反勞動用工制度的行為,由單位全部負責。并辦理傷殘鑒定。
你的情況,先撥打110備上案,110來不來沒關系,工傷不是今天發生的。
立即投訴到勞保局主管科室,看勞保局的負責任程度,決定是否進行媒體曝光,或者 *** 到勞保局長或市長接訪日投訴。
不可找律師,律師是騙你錢的。
問題四:職工發生工傷怎么辦? 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起30 日內,向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保處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 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 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及時進行治療。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縣區為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等有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三、勞動能力鑒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四、工傷保險待遇結付。經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工傷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結論,對于參保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相關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到縣社保局醫保中心工傷生育保險科辦理結算。
問題五:發生工傷以后怎么辦? 如果單位為你繳納了工傷保險,那么你發生工傷后首先應該由單位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鑒定,如果確認為工傷再由單位向社會保險處進行理賠,單位只要為職工入了工傷保險一切費用由社會保險處承擔。你本人應配合單位提供一些有效證件。至于能夠賠償多少要看鑒定的傷殘等級。工資在工傷休假期間單位是應該按照勞動合同約定進行支付的。
問題六:員工出現工傷怎么處理? 這種情況首先要勞動部門認定工傷;然后在勞動部門進行傷殘等級鑒定;最后按照鑒定等級對應的賠付標準額在工傷保險基金中列支,并報銷各種費用。
問題七:工地上出現工傷怎么辦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復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鑒定,確認傷殘等級后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主要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
第三,傷殘等級后確認后,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嘩。
第四,人身傷害案件,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也由將來的敗訴方承擔。
祝福!
問題八:員工剛入職發生工傷怎么辦 《勞動合同法法》第七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因此應該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問題九:發生工傷事故如何處理 你好,一般情況下,家人或者親朋好友突然發生工傷時,很多人會驚慌或者悲痛,有的甚至手足無措,不知道怎么維護自身的權益。作為一名法律人士,提醒當事人遭遇工傷時,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必須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要明確遭遇工傷單位的名稱和住址。
在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是工傷保險待遇的承擔者,在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一般情況下,單位也應承擔部分的工傷保險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確切名稱及地址,就無法確定追索的對象,但是實踐中不少存在不知道自己單位確切名稱的職工,尤其是工程層層分包后,包工頭自己雇傭的農民工,很難知道自己的用人單位名稱是誰,在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工傷,勞動者如果不明確單位的名稱,便無法索賠。
2、要尋求證據來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
勞動關系證明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前提條件,沒有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就無法進行工傷認定,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主要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上崗證、工資條等。
3、明確單位是否已經申請工傷認定。
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的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不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以在發生工傷后一年內申請。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會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對于勞動者來說,不要輕信用人單位的虛假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
4、與單位協商解決前,根據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明確工傷賠償數額。 協商解決多發生在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由于申請工傷有可能影響單位將來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或者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用人單位如果沒有為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的,發生工傷后往往不愿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而是選擇協商賠償數額。工傷職工或者親屬為了使工傷賠償早日處理完畢,也會采取迎合態度,但是此時沒有勞動能力鑒定的結論,傷殘級別及后續醫療費用無法明確,甚至不清楚工傷賠償的計算標準,勞動者的權益有可能因此受到傷害。所以,如果選擇協商解決問題,應多咨詢醫療專家、律師等,條件允許的,最好有律師出面談判工傷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因經濟條件原因不能聘請律師的可以尋求法律援助。
工傷報銷流程
工傷報銷流程如下:
1、發生工傷24小時內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工傷報告表。
2、發生工傷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3、工傷保險報銷所需材料:工傷認定決定書(過行政復議期后、發票原件(本人簽字)、費用明細、住院病歷、門診病歷要求原件、復印件。
4、工傷待遇審批表、工傷職工如果放棄傷殘等級鑒定、需本人書寫放棄傷殘等級鑒定聲明。
工傷報銷材料:
1、工傷(亡)認定通知書、《因工傷殘證》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2、發生工傷醫療費的,待醫療終結后提交醫院有效發票、計費清單或醫囑復印件、出院小結。
3、工傷救治轉院,超范圍用藥的,攜帶《工傷職工轉院申報審批表》和《工傷職工特殊檢查治療用藥申報審批表》。
4、安裝假肢、矯形器等輔助器具的,攜帶《工傷職工殘廢輔助器安裝申請表》。
5、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及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生存證明。街道、鄉鎮政府出具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無生活來源的證明。民政部門出具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是孤寡老人或孤兒的證明。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在校讀書證明。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供養子女,應出具領養公證書等材料。
工傷醫療費用報銷范圍如下:
1、工傷保險參保人在工傷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與工傷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
2、工傷保險參保人發生工傷后遵循就近搶救的原則,在非工傷協議醫院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即工傷發生當日的門(急)診、工傷發生當日起7天內的住院費用。
3、工傷保險參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學習、長駐異地工作,在境內本統籌區外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辦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五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的樣式由勞動保障部統一制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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