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辭職公司不批,員工離職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是在試用期的,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繳納社保、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的離職申請書只是一個通知書,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申請書,并不是向用人單位申請辭職,而是向用人單位通知勞動者本人要辭職。一、離職申請書不批準怎么辦辭職不用單位批準,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辭職信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版出解除權勞動合同的證明,1、辭職信給領導簽字,寫什么都行,即便寫不同意辭職也可以。簽字后自己保留一份。2、提交書面辭職信時做好現場對話錄音,盡量誘導老板說出如辭職一律不批等可以作為證據的話。3、不簽就通過郵局特快專遞發送辭職信,單件上注明是XXX辭職申請書,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聯系方式、公司全稱和詳細地址。快遞回執即可作為辭職信送達證據,此為法律認可。有了以上證據,在30天(試用期3天)后公司要給你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或勞動監察隊投訴公司。二、員工離職流程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其離職原因并做記錄。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后由助理簽字確認.(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出差報銷),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關于與XX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三、試用期員工離職手續你想在試用期離職,只需要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試用期離職信,不需要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需要辦理離職手續。試用期辭職提3日通知用人單位,遞交手簽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后辦理離職手續即可。具體辭職流程如下:1、提前3天遞交手簽辭職報告給直接領導;2、直接領導批準后轉交人事部,人事部轉交財務部備案;3、試用期若交社保、公積金的,需辦理停保、公積金封存等手續,辦理結束后和離職證明等整理成離職資料;4、交接工作完畢,公司離職流程結束,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核算薪資,領取離職資料;5、正式離職后,若有社保或公積金等手續需和離職單位人事部溝通辦理,如公積金轉移單用于公積金轉移等。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勞動者辭職并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用人單位只需要收到勞動者的離職申請即可,而且用人單位也無權拒絕勞動者離職請求。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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