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被辭退__到底有沒有補償。
試用期內違法行為。
常見試用期內企業違法行為。
1.【不簽勞動合同】超過30天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每月雙倍工資!!
2.【試用期內不繳納社保】勞動者可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以及補繳社保!!
3.【延長試用期】違法,不能以不勝任或不符合要求再延長試用期的考察,過了試用期時間沒走轉正流程的,視為自動轉正!
4.【試用期工資低于合同約定工資的80%】試用期的工資不是公司想給多少就給多少,工資數額不得低于合同約定工資的80%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工資標準,則不能低于同崗位或類似崗位工資的80%。
“不符合錄用條件/能力不匹配解除”,很多打工人都是被公司以這個說辭辭退的!!那么必須符合兩點才屬于合法辭退。
1.公司能證明確實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況!!√要有明確的錄用條件!!√要證明員工不符合單位設定的錄用條件!比如:公司說你工作能力不行,但需要提供績效考核不合格的相關證據!!不是口頭說你不行你就不行。再比如,你每次績效考核都被評為優秀,最后公司又說你工作能力不行,那就站不住腳了!!
2.公司必須在試用期屆滿之前辭退員工!!這是對公司時間上的要求,如果過了試用期再說不符合錄用條件,那就成了違法辭退!!
8個最常見的勞動法問題 HR必須搞清楚!
1、所有勞動合同都需要約定試用期嗎?
試用期是單位對員工進行考核的一個重要時期,也是員工和公司進行雙向選擇的一種表現。相信不說你們也都知道,公司對于入職員工都會規定試用期的,但不包括以下三種合同形式:
(1)短期勞動合同,即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合同。
(2)期限勞動合同,即以某項任務的完成時間為期限的合同。
(3)非全日制的勞動合同。即以小時計酬的用工形式,要求勞動者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2、什么時候需要支付兩倍工資?
員工:我與企業建立了勞動關系,企業卻拒簽勞動合同,這種情況應該算是企業違約嗎?
答案:是的!
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與勞動者應當從用工起始日起建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在用工時未建立的,應當在一月內補建。如果是在用工一月后一年內還未建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要求企業賠償兩倍工資。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勞動者會以勞動合同丟失為由向企業索賠勞動賠償,所以HR在建立書面勞動合同時一定要做好勞動合同簽收表哦,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兩倍工資的風險哦。
3、可以強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但是如果滿足以下幾個要求,除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也是可以提出提出建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哦:
(1)勞動者在某單位工作年限滿十年。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關于是否需要進行經濟賠償?
在勞動法中,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是需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賠償的,但是以下兩種形式除外:
(1)公司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員工不能因此而解除合同要求經濟補償。
(2)公司合并或分立,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員工不能因此而要求經濟補償。
5、哪種情形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我們知道,在正式用工時期,公司是不能隨意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但以下這兩種情況除外:
(1)員工患病、負傷或能力不足,不能勝任工作,可以提前30天提出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正常情況下公司不支付經濟補償。
ps:如果公司存在拖欠或克扣工資、不依法繳納社保、不按照約定提供勞動合同,員工可以提出支付經濟補償金。
6、員工拒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勞動合同既是對勞動者的保護,也是對企業的保護:
(1)員工拒簽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企業無需支付經濟賠償。
(2)勞動者入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如果企業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嚴格來說,企業是需要支付其雙倍工資的。
7、勞動合同需要約定違約金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約定,以下兩種情況員工是需要承擔違約金的:
(1)公司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且約定服務期,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上限以培訓費為準。
(2)員工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除此之外,不能約定違約金。
8、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有賠償風險嗎?
每一份勞動合同的解除都需要建立在合法的基礎上,根據《勞動法》規定,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如果勞動者不要求或者勞動合同已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需按照兩倍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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