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同意的,可以與春節一并安排休假。帶薪年休假,是指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時間的帶薪年假。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法律分析:可以。 年休假可以在一年中的任何時間,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批準,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既可以休假。. 春節放假是按照法律的規定,對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一般連同兩周的休息曰進行調休,放假7天年休假是指按照法律的規定,對累計工作現行一年以上的職工,每年度安排一定的時間。年休假,是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繁重緊張程度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我國有哪些法定假日: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過年可以休年假嗎
過年可以休年假嗎,2021年即將結束,很多人猛然想起今年的年假還沒休呢!不過年底正是各單位工作最繁忙的時候,這時不是休假的好時機。那么過年可以休年假嗎。
過年可以休年假嗎1職工有事請假,過年放假。都和年休假沒有關系,都是可以休的,但是年休假是有條件的,下面的情況,就不準許休年休假了。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員工全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所在單位不扣工資和事假累計兩個月及以上,單位扣發工資的;
(二)累計曠工30天及以上的:
(三)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10年的員工,全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六)復原軍人。新招工人和自謀職業回原單位工作的,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休年假的注意事項
(一)年度結束時有年假未休完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因此,單位安排休的年休假比法定標準低的,應該要支付3倍工資。
(二)離職時有年假未休完
首先要糾正員工容易產生的一個觀念,以為離職時可以把全年的年假作為計算基礎,來判斷未休年假,其實這樣是錯誤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可見,員工離職時只有權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對應的年休假。
具體的折算方法是:(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因此,在法律的角度上是沒有相關的規定,至于能不能一起休假就需要看用人單位是怎么來進行規定的.。因此,勞動者需要向單位進行了解,才能知道能不能這樣休假,也好安排自己的休假日期。
過年可以休年假嗎2勞動者什么時候休年休假,并不是勞動者本人說了算,而必須同時兼顧用人單位的利益,由其根據自身的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統籌安排。也就是說,盡管年休假為勞動者的法定假日,但休假前必須經過用人單位同意
應休未休享受3倍工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但是與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直接掛鉤的績效工資、超產工資部分,無法計算,也就沒有了。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是這三倍工資是包括正常工資在內的。一般來說,應在下年度第一季度內支付。
帶薪休假的時間確定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的實際工作年限計算。
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包括當知青、參軍、臨時工等時間),均應當累計為實際工作時間。
在現階段社會保險機構所確認的繳費年限是認定實際工作時間的依據之一,如職工與用人單位在實際工作年限上有分歧,可依法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齡鑒定。
今后不同用人單位下達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所記載的工作時間也是累計計算實際工作時間的依據之一。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應得工資總額減出加班工資后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如某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為10天,其前12個月應得平均工資為2000元,加班工資為200元。日工資收入為82.76元,即(2000元-200 元)、21.75天。其應休未休的年休假用人單位應支付年休假工資2482.8元,即82.76元*300%*10天。
過年可以休年假嗎3根據《條例》規定,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也就是說, 如果今年的年假沒有休,特定情況下可以延長到明年一起休,但是只能跨一年。
今年未休完的年假有兩個處理辦法,安排明年補休或者按照規定補償工資。單位可以征詢職工本人的意愿,根據情況處理。
第一種辦法,安排明年補休。“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第二種辦法,按照規定補償工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年休假到底有幾天?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休假期限具體為: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自己安排,還是單位統一安排?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臨近年底,建議還未安排職工休完年休假的單位,盡早給予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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