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請工傷認定必須要去工傷職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職工發生意外的,屬于工傷,用人單位是需要進行工傷認定的,確定傷殘等級,根據傷殘情況來確定工傷,發生爭議的,可以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殘或者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不同省,不同市的話,是屬于異地報工傷的。報工傷的具體流程是:
受傷者或其家屬向當地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
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出具《工傷認定書》;
3.申報單位向當地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出具《工傷認定書》;
5.受傷者或其家屬向當地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補償;
6.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工傷認定書》出具《工傷保險待遇審批表》;
7.受傷者或其家屬向當地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領取工傷保險待遇;
8.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工傷保險待遇審批表》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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