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是按照國家規定對個人所得進行征收的稅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為:
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實際收入金額-適用的稅前扣除項目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
1.實際收入金額:指個人在一定時期內實際獲得的各項收入總和;
2.稅前扣除項目:指由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律規定的可以從實際收入中扣除的項目;
3.適用稅率:指由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稅率;
4.速算扣除數:指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律規定,可以從應納稅額中直接扣除的一定金額。
個人所得稅是按照國家規定對個人所得進行征收的稅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為:
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實際收入金額-適用的稅前扣除項目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
1.實際收入金額:指個人在一定時期內實際獲得的各項收入總和;
2.稅前扣除項目:指由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律規定的可以從實際收入中扣除的項目;
3.適用稅率:指由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稅率;
4.速算扣除數:指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律規定,可以從應納稅額中直接扣除的一定金額。
個人所得稅是按照國家規定對個人所得進行征收的稅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為:
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實際收入金額-適用的稅前扣除項目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
1.實際收入金額:指個人在一定時期內實際獲得的各項收入總和;
2.稅前扣除項目:指由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律規定的可以從實際收入中扣除的項目;
3.適用稅率:指由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稅率;
4.速算扣除數:指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律規定,可以從應納稅額中直接扣除的一定金額。
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如下:
1、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應繳稅款=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3、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稅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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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怎么算
一、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1、應納稅所得額=稅前工資收入金額-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費用減除額
2、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張某某在稅前工資12000元,需要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1100元
(1)應納稅所得額=稅前工資收入金額-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起征點(5000)=12000-1100-5000=5900(元)
參照工資稅率表不含稅部分,超過3000不超過12000的部分,則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210。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5900×10%-210=380(元)
(2)如按照適用3500元的舊費用標準和舊的稅率表
張某某在稅前工資12000元,需要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1100元。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工資收入金-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起征點(3500)=12000-1100-3500=7400元
參照工資稅率表不含稅部分,超過4155元7755元的部分,則適用稅率20%,速算扣除數為555。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7400×20%-555=925元。
二、獎金個人所得稅核算方法
國稅發文件根本規則是:“交稅人獲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獨自作為一個月薪酬、薪水所得核算交稅”。
1、發放獎金的當月薪酬高于5000元時,獎金扣稅方法為:獎金*稅率-速算扣減數,稅率是按獎金/12作為“應交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2、當月薪酬低于5000元時,獎金自個所得稅=(獎金-(5000-月薪酬))*稅率-速算扣減數,稅率是按獎金-(5000-月薪酬)除以12作為“應交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三、獎金個人所得稅繳納的注意事項
1、職工當月的薪酬薪水超出「5000」元,再發放的獎金獨自作為一個月的薪酬核算交納自個所得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獨自作為一個月核算時,除以12找稅率,但核算稅額時,速算扣減數只扣減一次。
2、職工當月的薪酬薪水不超出5000元,再發放的獎金獨自作為一個月的薪酬核算交納自個所得稅。
但可以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薪酬薪水所得與費用扣減額的差額”后的余額,作為應交稅所得額。其間“雇員當月薪酬薪水所得”以收入額扣減規則規范的免稅所得(如按規則交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所公積金等)后的數額。
3、職工一個年度在兩個以上單位,只能依照國稅發文件規則,在一個交稅年度內,對每一個交稅人獎金計稅方法只選用一次,交稅人可以自由挑選選用該計稅方法的時刻和發放單位核算。
該條款的關鍵是:
一個職工月發放的獎金適用了除以12找稅率的優惠核算,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適用了。
一個職工一年一次,在兩處以上獲得獎金,也只能適用一次。
職工即便上班時不到12個月,也可以適用一次。
房地產公司計提獎金時,計提、發放管帳處理同例一。
4、職工同一月份在兩個以上單位獲得獎金,可以挑選一個單位的一次性獎金依照國稅發文件優惠方法核算,從另一單位獲得的獎金兼并到當月薪酬薪水項目交稅。
國稅發文件規則:“在一個交稅年度內,對每一個交稅人,該計稅方法只應選用一次”。假如同一自個同月在兩個公司都獲得了年終一次性獎金,交稅人在自行申報時,不可以將這兩項獎金兼并核算交納自個所得稅,享用一次性獎金的方針;對該按規則只能享用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優惠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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