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請假申請書內容如下:探親假條(交財務處)姓名單位去向事由(未婚探親、探配偶、已婚探父母)探親假天數路程假天數請假起止日期銷假時間。部門領導簽名年月日探親請假條格式范本探親假條(交人事處)姓名企業去向事由(未婚探親、探配偶、已婚探父母)探親假天數路程假天數請假起止日期銷假時間。部門領導簽名年月日探親假條(交財務處)姓名企業去向事由(未婚探親、探配偶、已婚探父母)探親假天數路程假天數請假起止日期銷假時間。部門領導簽名年月日人事處蓋章正文(請假緣由、起止日期及天數)如:因......需要請假,請假時間自2006年x月x日至2006年x月x日共xx天,懇請領導批準。下款(標在右下)...............請假人:xxx............................XXXX年XX月XX日
法律分析:申請書內容由以下幾點:1、姓名單位去向2、事由3、請假起止日期4、銷假時間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第五條 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六條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