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臨時工勞動合同5篇
朋友們,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那么你現在知道合同是怎么樣子了嗎?我在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有關臨時工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有關臨時工勞動合同(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兩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______個______月,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______個______月, 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點從事 工作(_______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_______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并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_______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鑒于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______月。試用期滿后,甲方以下列第 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_____
1.計時工資。工資為____________元/______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
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______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______月的______日。乙方______月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______年限、獎罰記錄、_______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_______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同_______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甲乙兩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兩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_______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兩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_____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_____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_____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_____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兩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注明變更日期,由兩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
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兩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兩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單位(蓋章)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臨時工勞動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職務: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安服務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確認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對保安隊員進行管理,依據雙方確認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安全防范任務,承擔相應的保安服務責任。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 為乙方保安人員提供必備的工作條件,包括值班室、辦公桌椅、通訊聯絡工具,組織訓練學習的場所等。
2、 配備符合國家要求的消防設施,對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隱患報告應及時答復和改進。制訂并執行內部安全防范規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員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員履行保安職責。
3、 甲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外安排保安員超時工作的,應按國家有關勞動法規支付加班補助費。
4、 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 乙方指派_______名保安員負責甲方的安全護衛工作。
2、 保安員應嚴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3、 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及時處理并報告甲方和當地公安機關,采取措施保護發案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偵查各類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處理責任范圍內的其它突發事件。
4、 落實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范措施,發現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甲方并協助予以處理。
5、 選派的保安員必須經過正規的保安培訓,無違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員的人事檔案。
6、 為保安人員配備制服及基本保安裝備,并負責保安員的工資。
7、 加強對保安員的在崗培訓、監督和管理,確保安全服務的優質高效。
第四條 保安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就保安服務費計算約定為兩部分:
1、 甲方直接為乙方保安員提供伙食、住宿、水電費用的方式作為支付保安服務費的一部分。如果提供,則伙食、住宿、水電之總和不應底于_______元。
2、 在第四條第一款的基礎上,甲方還應支付人民幣每人每月_______元,合計為每月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
3、 甲方應在當月十五日前以銀行托收轉帳支票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的服務費。
第五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及違約責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2、 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提出終止合同的,須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的保安服務費作為違約賠償金。
3、 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務費,須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違約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務費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4、 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的保安服務職責范圍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對保安員和其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負責。
5、 依據本合同,經公安機關確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員進行保安服務工作時的過失或故意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負責承擔賠償責任。但該經濟損失不包含甲方現金、珠寶、有價證券、商業資料及其它難以確定價值的物品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 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職的賠償責任,應向法院提起訴訟,乙方的賠償責任依據法院的生效判決來確定,但甲方的經濟損失小于人民幣3萬元的,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賠償責任。乙方須在賠償責任確定后的_______日內支付賠償金。在賠償責任確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減保安服務費。
2、 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發生其他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有關臨時工勞動合同(篇3)
編號:_________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所有制性質: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民族: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務工許可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務市場介紹,同意招用_________為臨時工。
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并辦理鑒證手續。
二、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臨時生產(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生產(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_______日,每日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應從流水作業和臺機人員的操作等問題考慮,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同意,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2)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每月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從事夜班的,應發給夜餐費_________元。
(3)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情況,甲方每天發給乙方基本生活費___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1)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金繳納辦法與本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臨時工本人負擔標準工資的_________,先由甲方統一支付,后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2)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及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3)在合同期內,臨時工或農民工發生工傷、致殘、工亡或非因工傷、殘、亡以及疾病的,其待遇應分別按國務院第41號令、第87號令及_________人民政府第_________號令的有關規定執行。
(4)合同期間,甲方發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間,按規定每月發取暖津貼_________。
五、勞動紀律: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3)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4)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5)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6)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7)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辭職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三項和第六條第四項規定的;
(3)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職的;
(4)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5)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6)經國家批準應征入伍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2)患有職業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愈,屬于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六)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第(二)款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
并辦理有關手續。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_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九、本合同經勞動仲裁部門鑒證即生效。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
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經鑒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關臨時工勞動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據甲方生產需要招用季節性臨時工,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另文)者自愿報名,經考核合格者予以錄用(試用期為________天)。
二、錄用后,生產期間,按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費用。
三、生產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當年用工結束時統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產以外勞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須遵守以下的廠紀廠規。
1、按照規定上下班,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況不能上班者,必須事先請假)。
3、愛護公司財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注意環境衛生,進餐統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許在車間內進食。
5、未經甲方準許,不得攜帶廠內任何物品出廠。
6、嚴格按甲方各管理規定(另文)做好本職工作,保證產品質量。
7、滿25天以上才能計發工資,在公司規定日發放工資,其它時間不予發放。
五、如違反上述廠規廠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辭退;乙方對工廠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離廠。
六、本合同于每年用工時開始簽訂,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當年用工結束時即終止。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乙方應負責主要責任;乙方確因無法避免的工傷事故,甲方承擔醫療期間醫療費用及工資。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有關臨時工勞動合同(篇5)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聘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門衛崗位擔任臨時性門衛工作。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
1.按《門衛工作職責》的要求,乙方應自覺履行工作任務。
2.負責場內的垃圾清理工作。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督促、檢查乙方的日常工作;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享受協議規定的工資待遇;
(二)義務及甲方對乙方工作的具體約定:
1.值班門衛必須嚴格履行《門衛工作職責》,每天24小時在崗,不得空崗,不得玩忽職守。以及負責接送報紙,開關樓門,夜間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2.認真填寫門衛值班記錄,對來人來訪做到有詢問,有記錄,閑雜人員不得進入廠區。
3.為了更好地保持工廠的環境衛生,值班門衛對工廠內垃圾筒以及工廠內衛生做好一定的清掃工作。
4.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若因個人言行及身體健康狀況所發生的一切問題,均由值班人員個人負責,與工廠無關。
5.在此協議外出現的其他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但必須遵循誰的問題誰負責的原則。
五、聘用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協議,須提前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協議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乙方因病確實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協議: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______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______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協議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協議的,應提前_____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協議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四)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行終止:
1.協議期限屆滿;
2.協議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其他約定事項
1.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愿放棄除工資以外的一切福利待遇含“五險一金”。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協議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協議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協議條件單方解除協議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沖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適用于臨時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條 為加強社會勞動力的宏觀管理,增強企業用工活力,保障臨時工的合法權益 .
第二條 臨時工是企業用工的一種形式,其在工作期間是企業職工隊伍的組成部分,必須納入勞動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市區所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外地駐穗機構,外商投資企業,各種聯營企業,私營企業、專業戶、個體戶招用臨時工管理。
第四條 使用外地臨時工(指非市區城鎮戶口臨時工,以下同),應按“先市內,后市外”的原則,根據本市生產需要和控制城市人口增長的精神,合理招用,加強管理。 第五條 用工單位或雇主招用臨時工,必須按“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與臨時工本人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 勞動合同內容應當包括:
一、招用的工種和崗位,完成生產任務的數量、質量指標;
二、被招用者須具備的條件,勞動合同的期限;
三、勞動報酬、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四、生產、工作的環境條件,勞保用品發放具體規定;
五、勞動紀律、工作時間、獎懲規定;
六、雙方違反合同的責任和具體賠償規定,以及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勞動合同應一式兩份,雙方各自保存。在履行在確需變更勞動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八條 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受法律保護,雙方應嚴格履行。如發生糾紛,由勞動爭議調解機構調解。調解不成的,由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臨時工勞動合同書》統一由市勞動局制訂。 第十條 被招用的臨時工,必須年滿十六年周歲以上,身體健康者;如從事繁重有毒有害工種作業的,須年滿十八周歲以上。
第十一條 用工單位或雇主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公開向社會招收持有本市區待業證的人員為臨時工,并應直接到臨時工戶口所在地的區、街(鎮)勞動管理部門辦理招用手續和交納管理費。
第十二條 在本市區城鎮內確實難以招到臨時工的工種和崗位,用工單位或雇主可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自行招用外地臨時工。被招用的臨時工,不得遷移戶糧關系,并必須持有身份證和當地鄉鎮以上勞動管理部門證明。
第十三條 用工單位或雇主招用外地臨時工,須按下列規定辦理招用手續和交納管理費,領取《廣州市外來人員臨時工作證》。
一、中央、部隊、省、市屬單位,外地駐穗單位,到市勞動管理部門辦理;
二、區屬單位、私營企業,到所屬區勞動管理部門辦理;
三、街屬單位、鄉鎮企業、個體戶、專業戶,到所屬街道、鎮勞動管理部門辦理。
第十四條 外地臨時工必須在被招收后三天內,憑《廣州市外來人員臨時工作證》到公安部門申報領取《暫住證》。如由用工單位或雇主解決住宿的,由用工單位或雇主到住宿地派出所辦理手續;自行解決住宿的,由本人持有關證明到住宿地派出辦理手續。
第十五條 用工單位必須按國家統計部門規定,如實填報使用臨時工人數。
第十六條 使用工單位要有管理部門或專職人員管理臨時工。其任務是負責臨時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社會、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技術培訓;管理臨時工的行政事務;處理臨時工的糾紛和一般違章行為。 第十七條 臨時工的工資,應根據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原則,可采用多種工資形式,但不能低于本地區同類行業同等工種正式職工的工資待遇。
第十八條 國營企業臨時工的工資,必須納入工資基金管理,憑用工單位工資基金手冊支付。
第十九條 臨時工的一般性生活福利待遇,應與用工單位正式職工相同。
第二十條 臨時工患病、因工傷殘、退休養老等勞動保險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用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勞動保護工作。工作場所的環境條件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標準。第二十二條 臨時工進場時,用工單位必須對其進行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和崗位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操作,并根據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
第二十三條 臨時工從事特種作業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培訓考核,發證后才能上崗位。
第二十四條 臨時工的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以及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保健食品費用,應參照用工單位同類工種正式職工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 臨時工發生工傷事故,由用工單位負責統計、上報,并按國務院《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凡違反本辦法招收、使用臨時工者,按管理權限,由市、區、街(鎮)勞動管理部門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用工單位在招收、使用臨時工中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的,按違章招收、使用人數處以每人每月二十元罰款。
二、視違章情節輕重,對用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或雇主處以五十至二百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其主管部門追究其行政責任;對個體雇主,需要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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