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資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等于(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乘適用稅率減速算扣除數。納稅等于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乘稅率-速算扣除數實際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納稅每月應納稅所得額等于(應納稅收入-四金)減5000。扣除標準:稅款按5000元除月征收標準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團州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虛或族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差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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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1.應繳納所得額=稅前工資收入金額-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費用減除額。2.應納稅額=應納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工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工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工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工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工資范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工資范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工資范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工資范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從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抵免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如下:
1、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應繳稅款=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3、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稅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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