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請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勞動者需要遞交離職申請,而且找部門領導簽字,再按公司人事部規定,辦理工作交接。離職手續辦理完后,勞動者要拿到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社保手冊、員工檔案這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仲裁申請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仲裁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30天后勞動合同解除,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不能申請勞動仲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解除勞動關系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法律雖然沒有明確勞動者在此情況下要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但為了避免勞動爭議,最好采用書面通知的形式; 2、試用期內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沒有交接造成損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3、另外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應注意兩點: (1)如果用人單位支付了培訓費、約定了服務期限而勞動者違約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規定,否則用人單位可追究勞動者損失賠償責任。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30天后勞動合同解除,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不能申請勞動仲裁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進行法律咨詢。
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終止勞動合同要辦理以下手續:1、勞動者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待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2、由人力資源部逐級報請,經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人力資源部通知您的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3、勞動者離職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亮世接單》內容依次交接,在財務部結清金額后,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4、勞動者的工資中涉及保險的,由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5、人力資源部統計勞動者的工資,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將要離職的勞動者的工資。6、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并給勞動者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至此,勞動者的離職手續宣告完成。【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備滾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怎么寫
尊敬的XXX公司領導:
首先我衷心感謝您們在我工作以來給予我的關心和幫助,讓我增長了知識,積累了經驗,得到了鍛煉和提高。由于我的個人原因,經過慎重考慮后,我決定向XXXX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望給予批準為謝!最后衷心祝愿分公司業績蒸蒸日上!祝愿分公司領導和各位同事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此致
敬禮!
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比如強行給員工“放假”、“停工”,可視為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如超過工資發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資,少支付加班費等。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繳納標準低于法定標準的,均為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比如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費,未經公司批準不得辭職等定。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主要是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意: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以上違法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通知用人單位。
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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