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注意的事項
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注意的事項一、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注意的事項如下: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yè);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
(4)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二、合同依法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合同依法成立的條件如下:
1、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的情形;
3、合同的內容和形式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
法律分析: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是:1.必須是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2.不簽訂承擔兩倍工資風險的書面勞動合同;3.同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只約定一次試用期且最長半年;4.不能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5.試用期間給員工買保險;6.保護好商業(yè)機密;7.可據勞動法調整崗位;8.勞動者僅支付服務期和競業(yè)限制違約金;9.勞動者不能單方面違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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