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法律)第四十四條第三項等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因此,只要是用人單位嚴格按照上述法律規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等行為是不違反我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
但如果,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履行上述法律規定內容,導致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發生勞動爭議等情形時,勞動者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法律)第七十七條等規定,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向企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與存在雇傭關系的雙方之間以協商解決等方式,進一步維護自身的勞動合法權益。
加班工資計算公式: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三倍工資的計算方式為:基本工資÷21.75天×300%。
參考資料內容如下: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644號)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法律)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不按法定節假日放假,應該給予補休或者2倍、3倍工資。
1、這得看具體的情況,一般的節假日工作都是給加班費的,工資都是正常工作日的2到3倍,如果你們公司做到了這點,也就是給了加班費的話,那么就不違法,如果沒有做到這一點你可以找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反映。
2、公司法定假日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工會和勞動者同意,可以適當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加倍發放工資。
3、《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五一法定假日企業不放假 不給加班費 算犯法嗎? 那么給補休嗎?
勞動法有規定,除了緊急救險等多種請款外,要求員工加班并且不給予補休的應當給予加班工資,不給是違法的,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私營企業法定節假日不放假算違法嗎?
私營企業法定節假日不放假算違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相關法規的規定,職工在法定節假日享有休息的權利。但是如果因為企業生產需要或者搶修某些電器設備等等,可以要求員工加班,具體補償如下:
相關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內容主要包括:勞動者的主要權利和義務、勞動就業方針政策及錄用職工的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與解除程序的規定、集體合同的簽訂與執行辦法、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制度、勞動報酬制度、勞動衛生和安全技術規程等。
個體法定假日不放假扣雙薪違法嗎個體企業法定假日不放假,扣沒有上班的職工雙薪違法。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與勞動者協商并征得同意,勞動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的管理人員即可。用人單位不得對不加班的勞動者進行處罰。 但按《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和勞動部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勞動者應當服從: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法定假日不放假是不是違法用人單位(包括私營企業),根據實情工作情況,在法定節假日不放假并不違法。但如果不依法支付勞動者報酬則屬于違法行為或侵權行為了。
1、公司不放假若給予加班工資也是可以考慮的
2、如果公司不給加班工資,則涉嫌違法的。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遵守國家關于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在法定假日不放假且不支付規定的加班工資是違法的,可以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但LZ要想好了,你如果在一家企業上班的,就算是投訴維權成功,你在這個單位工作也就到頭了。不過雖然如此,也要爭口氣!
私營企業法定節假日不放假的,算是違法嗎?違法 法律規定,法定節假日必須放假,不放假的要支付3倍工資 所有企業都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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