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就業歧視,該如何應對?
首先,被明顯歧視時,大家是可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如《勞動法》明文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其次,能說出腦殘話的招聘者所在的公司,也大概率并不值得去,因此也不必感到遺憾。
學會應對可能遭受的歧視。 平時樹立“職業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樹立自信,不隨波逐流。可以找做HR的朋友進行咨詢,對自己的求職方向、求職技巧進行指導,發現自己的長處或缺點,以及在求職中可能遇到的哪些歧視,然后從容面對。
第一、可以通過人社、婦聯等部門,對遭遇企業區別、限制以及排斥的就業行為進行合理維權,尋求人社、婦聯的幫助。
第二、可以通過訴訟方式主張權利。侵害女性就業平等權的行為往往也涉及到侵害女性求職者的人格權。可以要賠償一定數額的精神撫慰金賠償,如造成損失的可以主張損害賠償并要求在一定范圍媒體上公開道歉等。
其實,我們不難發現,這些和歧視相關的事情,都是既定的事實,你的年齡、性別、學歷、籍貫都是完全不能改變的事,所以也不必糾結,或者說糾結是沒有意義的事。但有一些劣勢,是需要我們來積極應對的——比如學歷“劣勢”,如不是名校、雙非、三本、專科…我們第一要正視這個問題,名校的學生從“優秀效率”的角度來講是大的,減少了用人單位的篩選時間,但這也并不意味著非名校的學生就不能優秀。 所以我們既不能抱怨自己沒有更多機會,另外一方面也可以通過“考研提升學歷”、“學習其他職業技能”(比如數據分析、ppt做的好…)來給自己增加成功籌碼,同時也確實需要更多內推,在沒有絕對要求的情況下,盡可能為自己爭取展示機會,增大面試成功率。總之歧視在今天的招聘面試過程中,并不少見,但不能“因噎廢食”,大家還是要勇敢嘗試,爭取更多更好的結果!
如何解決就業歧視
就業歧視是指沒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種族、膚色、宗教、政治見解、民族、社會出身、學習方式、性別、戶籍、殘障或身體健康狀況、年齡、身高、語言等原因,采取區別對待、排斥或者給予優惠等任何違反平等權的措施侵害勞動者勞動權利的行為。
一、個人怎么應對就業歧視
1、正視現實,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和思想準備。平等就業是我國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但在現實中由于種種原因致使就業歧視在一定時期內將長期存在并產生影響,這是在短時期內不可避免的。
2、學會應對可能遭受的歧視。平時樹立“職業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樹立自信,不隨波逐流。可以找做HR的朋友進行咨詢,對自己的求職方向、求職技巧進行指導,發現自己的長處或缺點,以及在求職中可能遇到的哪些歧視,然后從容面對。
3、在遭遇歧視時要學會據理力爭,必要時訴諸法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對于社會來說,愈演愈烈的“就業歧視”現象,各界人士就是否應該立法規范存在截然對立的觀點。一種是主張立法,賦予政府權力進行干預;一種主張不能立法干涉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后者的主要觀點是,優勝劣汰是市場規律,如果制訂法律限制用人單位自主權,是對用人單位的不公平。
二、國家怎么制止就業歧視
1.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因此,教育背景、工作經驗、職業技能、職業規劃、性格特點等應該告知公司,但對于與勞動合同不直接相關的信息問題,求職過程中勞動者有權拒絕。
2.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3.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4.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和社會保障權利。
5.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婦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6.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婦女。
7.在職工的招用、轉正、晉級、職稱評定、勞動報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不得歧視殘疾人。
三、女性就業歧視,事業家庭如何兩全?
1.女性有一些在職場上存在的一些劣勢,但目前來說,這種劣勢也逐漸得到一些改善。如果確實某行業、崗位(比如體力或和重在于強調性別)有這種情況,可以建議你短時間尋求類似崗位轉崗,以求得在職場的延續。
2.另外,如果短時間解決不了工作上的矛盾,可以把重心往家庭上靠,給另外一半騰出更多時間,從而協助他,這樣也是一種支持。在這種支持中再慢慢選擇行業,保持整個家庭的一種經濟穩定。(不建議直接放棄工作,這樣在短時間內失去一種平衡關系,不利于家庭的和睦)
3.解決這類職場問題主要不要拖,否則可能一方面阻礙了你的職場(越往后機會越少)另外一方面帶來的負面情緒會長時間積累,也會影響到家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二條
國家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多渠道擴大就業。
第三條
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制定促進就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通過發展經濟和調整產業結構、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就業服務、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提供就業援助等措施,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
第六條
國務院建立全國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研究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動全國的促進就業工作。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全國的促進就業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促進就業工作的需要,建立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如何應對就業歧視?
一、個人怎么應對就業歧視
1、正視現實,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和思想準備。平等就業是我國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但在現實中由于種種原因致使就業歧視在一定時期內將長期存在并產生影響,這是在短時期內不可避免的。
2、學會應對可能遭受的歧視。平時樹立“職業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樹立自信,不隨波逐流。可以找做HR的朋友進行咨詢,對自己的求職方向、求職技巧進行指導,發現自己的長處或缺點,以及在求職中可能遇到的哪些歧視,然后從容面對。
3、在遭遇歧視時要學會據理力爭,必要時訴諸法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對于社會來說,愈演愈烈的“就業歧視”現象,各界人士就是否應該立法規范存在截然對立的觀點。一種是主張立法,賦予政府權力進行干預;一種主張不能立法干涉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后者的主要觀點是,優勝劣汰是市場規律,如果制訂法律限制用人單位自主權,是對用人單位的不公平。

二、國家怎么制止就業歧視
我國法律對于就業歧視有以下規定:
1.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因此,教育背景、工作經驗、職業技能、職業規劃、性格特點等應該告知公司,但對于與勞動合同不直接相關的信息問題,求職過程中勞動者有權拒絕。
2.《勞動法》第十二條,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3.《勞動法》第十三條,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4.《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條,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和社會保障權利。
5.《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條,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婦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6.《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婦女。
7.《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在職工的招用、轉正、晉級、職稱評定、勞動報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不得歧視殘疾人。
我國目前就業機會緊缺,大量人才找不到工作,這與就業歧視脫不了干系,很多招聘人員問許多與就業無關的問題,沒有理由的拒絕合格的應聘者。雖然國家出臺了許多法律來制止這種現象,但是還是有很多應聘者在面試時,被無理由拒絕,這說明我們的執法力度還不夠大,解決就業問題任重而道遠。
就業歧視該怎么應對?
一、個人怎么應對就業歧視
1、正視現實,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和思想準備。平等就業是我國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但在現實中由于種種原因致使就業歧視在一定時期內將長期存在并產生影響,這是在短時期內不可避免的。
2、學會應對可能遭受的歧視。平時樹立“職業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樹立自信,不隨波逐流。可以找做HR的朋友進行咨詢,對自己的求職方向、求職技巧進行指導,發現自己的長處或缺點,以及在求職中可能遇到的哪些歧視,然后從容面對。
3、在遭遇歧視時要學會據理力爭,必要時訴諸法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對于社會來說,愈演愈烈的“就業歧視”現象,各界人士就是否應該立法規范存在截然對立的觀點。一種是主張立法,賦予政府權力進行干預;一種主張不能立法干涉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后者的主要觀點是,優勝劣汰是市場規律,如果制訂法律限制用人單位自主權,是對用人單位的不公平。
二、國家怎么制止就業歧視
我國法律對于就業歧視有以下規定:
1.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因此,教育背景、工作經驗、職業技能、職業規劃、性格特點等應該告知公司,但對于與勞動合同不直接相關的信息問題,求職過程中勞動者有權拒絕。
2.《勞動法》第十二條,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3.《勞動法》第十三條,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4.《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條,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和社會保障權利。
5.《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條,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婦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6.《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婦女。
7.《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在職工的招用、轉正、晉級、職稱評定、勞動報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不得歧視殘疾人。
我國目前就業機會緊缺,大量人才找不到工作,這與就業歧視脫不了干系,很多招聘人員問許多與就業無關的問題,沒有理由的拒絕合格的應聘者。
雖然國家出臺了許多法律來制止這種現象,但是還是有很多應聘者在面試時,被無理由拒絕,這說明我們的執法力度還不夠大,解決就業問題任重而道遠。以上就是華律網小編為大家解讀的關于就業歧視內容,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來華律網進行咨詢。
相關推薦:
不簽勞動合同杯具了(不簽合同干了不到一個月被辭退)
如何申請大病救助(大病救助去哪里申請)
醫保定點門診如何更改(醫保定點醫院怎么改)
法定陪產假有多少天(法定陪產假期多少天)
工傷認定表如何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職業病名稱怎么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