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受傷能否獲得工傷賠償
臨時工受傷如果被認定為工傷的,能獲得工傷賠償。例如臨時工具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等情形的,就能認定為工傷,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和申請工傷保險的賠償。
臨時工有工傷賠償嗎
臨時工有工傷賠償。
臨時工因工作原因受傷的,就算是違規操作,也屬于工傷,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的責任。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5、如果單位有交社保,則大部分補償由社保基金賠付,否則就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賠償標準(工傷保險待遇標準)一、醫療保險待遇 (一)醫療費第30條第3款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簽有服務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伙食補助費第4款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三)食宿交通費第4款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要求:(1)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 (四)康復治療費第6款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1)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2)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五)輔助器具費第32條 1、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2)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3條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七)生活護理費第31條 1、標準: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已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八)工傷復發的費用第36條 1、標準: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
臨時工的工傷認定
法律主觀:
臨時性、季節性的生產、工作崗位,仍須使用 臨時工 ,他們因工死亡和因工殘廢 喪失勞動能力 的,應當按固定工的勞動保險待遇執行。在《 工傷保險 條件》中作出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即臨時工與企業的職工一樣,符合法定情形的,均應認定為 工傷 或視同工傷。
法律客觀:
《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相關推薦:
哺乳假期間的工資有多少(哺乳假影響工資嗎)
不簽勞動合同杯具了(不簽合同干了不到一個月被辭退)
如何申請大病救助(大病救助去哪里申請)
醫保定點門診如何更改(醫保定點醫院怎么改)
法定陪產假有多少天(法定陪產假期多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