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工傷事故分類有哪些
一、根據損傷原因劃分,一共20種,如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以及其他傷害。
二、按照損傷程度劃分,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種;
三、按照傷殘級別劃分,分為1-10級共10個傷殘等級,其中1級傷殘等級最嚴重,10級傷殘等級最輕。每個傷殘等級鑒定和賠償標準都不同。
受傷級別怎么劃分
法律主觀:
分為1-10級共10個傷殘等級,其中1級傷殘等級最嚴重,10級傷殘等級最輕。每個 傷殘等級鑒定 和賠償標準都不同。 另外我們除了要知道工傷事故分類,還要了解工傷事故的處理流程: 1、 工傷認定程序 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不 申請工傷認定 的,職工必須在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勞動者要提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 勞動者提出工傷申請后,勞動部門可以根據情況依法決定是否受理。 勞動者對勞動部門不受理 工傷認定不服 的,可以在60日內 提起行政復議 或者在3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訴訟 ,要求法院判決勞動部門受理其工傷認定的申請。 2、 勞動能力鑒定 程序 勞動部門認定職工的受傷屬于工傷后,如果勞動者認為其傷害有可能構成殘疾的,在病情穩定的情況下,職工可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在60日內(情況復雜的,最多可延長30日)作出鑒定結論。 單位或者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后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該再次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3、工傷賠償 勞動仲裁程序 最終認定為工傷了,如果單位不主動支付 工傷保險待遇 ,那么職工必須在收到工傷認定或者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后60日內 申請勞動仲裁 ,要求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事故歷年來到是廣大勞動者的關注焦點,因此也工傷事故亦有廣義或狹義之分。隨著現今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出現了許許多多的工作崗位,但也因此出現不少高危作業的工作崗位。所以也有必要了解工傷事故的種類。通過閱讀全文想必你已經對工傷事
法律客觀:
根據《 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 工傷 與 職業病 致殘等級》4.6條規定:根據條目劃分原則以及工傷致殘程度,綜合考慮各門類問的平衡,將殘情級別分為一至十級。最重為第一級,最輕為第十級。對未列出的個別傷殘情況,參照本標準中相應定級原則進行等級評定。
工傷等級1-10級怎么劃分
工傷最輕為第十級,最重為第一級。工傷傷殘等級分為一至十級。對于同一器官或系統多處損傷,或一個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時受到損傷者,應先對單項傷殘程度進行鑒定。如果幾項傷殘等級不同,以重者定級,如果兩項及以上等級相同,最多晉升一級。
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的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二、工傷認定條件: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三、工傷認定怎么申請?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工傷保險的認定,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工傷保險的認定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么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綜上所述,最低的工傷是十級標準,申請工傷賠償的程序: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攜帶工傷認定決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等資料向社保辦理機構申辦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怎么劃分等級
工傷事故等級是依據工傷致殘者于評定傷殘等級技術鑒定時的器官損傷、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與日常生活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于傷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影響,對傷殘程度進行綜合判定劃分的。
工傷事故處理要注意什么
1、工傷事故處理的時間限制。
工傷事故的處理不允許拖延時間,必須在一定時間(一般在3個月)內結案。如果遇到特殊情況,調查有困難的,最長也不得超過半年時間。而且對工傷事故的結案和處理,一律應予以公布。
2、工傷事故調查和處理的原則。
(1)企業應嚴肅認真地調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責任,確定改進措施,并指定專人限期貫徹執行。
(2)對一般事故或性質惡劣的小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兩天內,查明責任,找出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
1、一級傷殘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意識消失;
(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二級傷殘
(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不能工作;
(4)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三級傷殘
(1)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3)明顯職業受限;
(4)社會交往困難。
4、四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3)職業種類受限;
(4)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五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3)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社會交往貧乏。
6、六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降低;
(3)不能勝任原工作;
(4)社會交往狹窄。
7、七級傷殘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社會交往降低。
8、八級傷殘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遠距離流動受限;
(3)斷續工作;
(4)社會交往受約束。
9、九級傷殘
(1)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級傷殘
(1)日?;顒幽芰Σ糠质芟?;
(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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