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口在北京辦理退休的步驟如下:
材料準備:退休核準手續、職工檔案、身份證件等。
1、參保單位應按北京有關規定和程序為其職工申報辦理退休核準手續。
2、職工檔案需由其所在參保單位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和要求提供。
3、外地人在北京辦理退休手續后,其社會保險關系按照國家規定不再跨省市轉移,基本養老金按北京規定實行社會化發放。
外地戶口在北京辦理退休的條件具體: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女性50周歲,男性60周歲;女性干部為55周歲,干部一般為機關單位干部,對于大部分普通參保人員無需考慮,還有就是一些特殊工種,特殊工種及干部身份,需要由檔案審核。
2、社保賬戶不是臨時賬戶,男性50周歲后,女性40周歲后繳納的即為臨時賬戶。就是說男性50周歲前,女性40周歲前,需要在北京已經參保。
3、退休年齡前累計繳納15年及以上,其中10年是在北京繳納的。
4、由單位辦理退休。這條需要提示下,目前非京籍戶口在北京辦理退休,需要由參保單位提出申請,也就是說,滿足以上條件后,在退休之前的一段時間,是需要正常在北京參保的。
5、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辦理退休的程序:
1、申報人準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
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
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
4、合格后、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參保單位應按北京有關規定和程序為其職工申報辦理退休核準手續;
職工檔案需由其所在參保單位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和要求提供;
外地人在北京辦理退休手續后,其社會保險關系按照國家規定不再跨省市轉移,基本養老金按北京規定實行社會化發放。
外地戶口在北京辦理退休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才可以:
(一)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社保累計繳費最少滿15年。
(二)在北京繳納社保至少滿10年。
(三)男職工在北京首次參保的年齡不得超過50歲,女職工在北京首次參加社保的年齡不得超過40歲。(如果超過這個年齡界定就屬于臨時賬戶,則不能在北京辦理退休,只能回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
退休的條件: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
外地人在北京交社保,退休條件如下:
1、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
2、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如在北京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10年,但全部繳納養老保險未滿15年的,可申請延長補繳不滿的年限后,再辦理退休手續。
3、累計在北京繳納養老保險10年。這是必要條件。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如果是自己交社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交滿15年后可以不交。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女性至少交滿20年,男性交滿25年)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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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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