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時候我們付出勞動去賺取我們想要的利益,但是很多時候我們在勞動的時候難免會受傷,那么就是工傷,那么工傷退休后有些什么待遇呢?工傷退休后的四級待遇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來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吧,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傷司機退休待遇規定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即工傷退休后四級的待遇享受以下: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退休后四級的待遇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護理費。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所有費用。 很高興回答您的工傷退休后四級的待遇這一問題,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分級 職工因工傷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費;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條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一至四級工傷人員退休后如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并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時,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退休手續。 (一)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從其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今后執行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政策。基本養老金標準低于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準的差額部分,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繼續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儲存額由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返還本人,不發給按繳費年限計發的一次性養老保險金。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企業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時,繼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本通知下發前,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已退休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其基本養老金待遇不再重新核定。之前按照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企業職工喪葬費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待遇標準的通知》(晉勞社養[2002]310號)規定,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按月領取的工傷護理費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標準及支付渠道不變。 四、一至四級工傷職工按照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后,因工傷發生的輔助器具配置費、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金按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費用,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五、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包括其中已辦理退休手續人員)在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的,核定供養親屬撫恤金時的基數,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本人工資確定;如本人工資低于死亡前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基本養老金)的,按照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基本養老金)確定;如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基本養老金)低于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 六、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要密切配合、互通情況,做好待遇銜接工作,堅決杜絕享受待遇中斷或重復享受問題的發生。一至四級工傷職工符合退休條件,所在單位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辦理退休手續時,另需填寫《一至四級工傷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申報表》。 在很多時候我們國家會有很多的規定來保護我們勞動者的利益,有些時候勞動者會因為勞動而受傷或者是影響到自己的生活,這些我們國家都有相關規定來幫助我們的,以上就是來為大家在網上找到的相關工傷四級待遇的相關問題了,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