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由人身損害侵權人賠償,工傷不賠償,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視為誤工費。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需要延長的,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誤工費用賠償標準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征點的以起征點為限。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無固定收入的,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患者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以合理賠償。患者是未成年人等本身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
離退休人員的誤工費計算:法律、政策明確認可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予以賠償;法律、政策未明確認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參照原在崗工資標準予以賠償,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崗工資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賠償;違反法律、政策規定而減少的收入,不予賠償。
誤工費天數的認定如下:
1、受傷受害人的誤工時間,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傷者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雖然法律規定誤工費一般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但實踐中,有的法院按出院記錄上記載的休息截止時間計算誤工時間。故誤工時間的計算分兩種:
(1)受害人因傷住院并定殘的,誤工時間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計至定殘日前一天。
(2)受害人因傷住院或在家休養但未定殘的,誤工時間根據病歷本或住院小結中醫囑的休養時間為準,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計至休養終結之日。
2、死亡受害人親屬誤工時間:死亡受害人親屬誤工時間一般從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計至尸體火化之日止。
工傷賠償項目如下: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8、被撫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9、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11、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工傷誤工費賠償標準:由單位按受傷前的月工資標準支付,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后,最長期間不超過24個月。另外工傷還涉及的賠償內容如下:一、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全額報銷;二、住院期間護理費:治療期間至評殘前由用人單位支付,評殘后由基金支付;三、交通食宿費:按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報銷;四、殘疾待遇標準;(一)、一級傷殘;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4個月計算;(基金支付)2、傷殘津貼:每月按本人工資標準的90%發放;(基金支付)(二)、二級傷殘;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2個月計算;(基金支付)2、傷殘津貼:每月按本人工資標準的85%發放;(基金支付)(三)、三級傷殘;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0個月計算;(基金支付)2、傷殘津貼:每月按本人工資標準的80%發放;(基金支付)(四)、四級傷殘;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計算;(基金支付)2、傷殘津貼:每月按本人工資標準的75%發放;(基金支付)(五)、五級傷殘;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計算;(基金支付)2、傷殘津貼:每月按本人工資標準的70%發放;(基金支付)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傷殘津貼;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標準12個月計算(六)、六級傷殘;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4個月計算;(基金支付)2、傷殘津貼:每月按本人工資標準的60%發放;(基金支付)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傷殘津貼;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標準10個月計算.(七)、七級傷殘;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2個月計算;(基金支付)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標準15個月計算.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標準8個月計算.(八)、八級傷殘;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0個月計算;(基金支付)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標準12個月計算.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標準6個月計算.(九)、九級傷殘;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計算;(基金支付)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標準9個月計算.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標準4個月計算.(十)、十級傷殘;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6個月計算;(基金支付)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標準6個月計算.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標準2個月計算.五、生活護理費;1、完全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50%支付;2、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40%支付;3、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30%支付;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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