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規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法律客觀:《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從《 女職工 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可知,流產是有 產假 的,不過流產產假幾天則根據懷孕時間長短而定: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產假42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法律客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公司小產假指流產產假,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部分地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會規定額外增加流產假,公司也可以在規章制度中額外增加流產假。
法律客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