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是怎么計算的?幾個月算工齡嗎?
工齡,簡單來說就是指工作的年限。工齡分為連續工齡、本單位工齡等。
第一,工齡是怎么計算的?
一般來說,工作滿一年,就算一年工齡,工齡可以按月來計算的,特別是在辦理退休時,都是精確到月。比如有的人是二十年,有的人是二十年三個月等。
我們國家的工齡計算比較特殊。分為符合國家規定的工齡,也就是囯家承認的工齡,這種工齡主要是指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年限;還有一種就是普通的工作年限,就是我們說的企業工齡,企業工齡現在基本上都和養老保險掛鉤,即繳費満一年,今后辦理退休時,即計算作為一年工齡,是辦理退休的重要條件和計算退休金的重要依據。沒有養老保險作為繳費的工齡,在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作為工作年限的今天,幾乎沒有什么用。
第二,工齡的用處。
國家規定承認的工齡,是非常重要的,在沒有參加社保繳納前,可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在計算退休金時有過渡性養老金,在職時有工齡工資,調整工資時是必要的條件之一,公務員工齡滿三十年可以提前申請退休等。
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的工齡,繳費年限長的,個人賬戶余額比較高,退休金相應也比較高,今后調整退休金時,工齡也是增加退休金調整的條件之一。在民營企業的新酬體系中也有工齡工資。
總之,我國的工齡分為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年限和以養老保險作為繳費年限計算的工齡兩個部分,由于性質不一樣,所以工齡的作用也就不一樣。
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退休金是按工齡計算的,計算到年。在當時,工齡37年零3個月就按虛年38年計。
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養老金(不再稱退休金)是按實際社保繳費(包括視同繳費)年月計算的,計算到月。工齡37年零3個月(應為1981年11月參加工作)就是37.25年,以此按繳費指數等計算養老金。可以說,1個月也算工齡。
至于你能拿多少錢,各地原繳費標準和平均工資水平不同,養老金也就不一樣。你是唐山人,即使同一地區、同一單位,每個人的具體養老金數額也不盡相同,一般人是無法計算的,需由當地社保部門將個人基本信息輸入電腦程序,以電腦計算結果為準。
附:濰坊某校2018年4月退休教師養老金核算實例圖表,僅供參考。
樓主你好,工齡是按月計算的,如果說你的工齡沒有滿一年的話,那么是按著一年來給你計算的。
所以像你這種37年零三個月的工齡,那么就會被計算成為38年左右的工齡,然后最終計算你的養老金待遇。所以你零頭這幾個月的工齡,也是很重要的。
我們國家養老保險政策講就一個多繳多得,長繳長得的原則。也就是說,你的養老保險交的年限越長,養老保險交的錢越多,那么你最終退休之后領到的養老金也就越多。
所以說,每一個月的養老保險繳費的年限都是對個人來說是很重要的,因為多交一個月的費用就會比少交一個月費用的人要多拿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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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齡是怎么計算的?幾個月算工齡嗎?
幾個月當然算工齡,計發養老金是幾個月工齡折算為年;而上漲養老金時幾個月工齡 不足1年視為1年。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您的工齡是37年零3個月,想知道3個月算工齡嗎?這是肯定算的,因為工齡計算就是工作年滿1年算一年工齡,不滿1年的工齡要看情況確定算法,總體是上有利于個人的。
工齡有兩種使用情形
首先明確一下,工齡是個老說法,涉及到養老金默認一般是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所以本文所說的工齡是指繳費年限。
用到工齡(繳費年限)的情形有兩種,一是計算養老金時,二是上漲養老金時。
計算養老金精確到月
在辦理退休,計發養老金時候,工齡是按月來計算的,都是精確到月的。工齡是37年零3個月,那么就是折算為37.25年。
也就是說,計發養老金工齡是精確到月,不會按照四舍五入的算法精確到年的,這是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算法,是對計發養老金有利、對退休人員有利的算法。
上漲養老金精確到年
而在每年養老金上漲的時候,則跟計發養老金時不一樣,工齡是精確到年的。一般是不滿1年的工齡按照1年來計算。
也就是說,你的工齡是37年零3個月,那么在上漲養老金的時候,是按照38年來來計算的。
大家可以查看各地的養老金調整調整方案,往往都是規定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照1年來計算。
不滿1年的按照1年來計算。這樣算的話,對大家也是有利的,上漲的養老金能多一些。
工齡是怎么計算的?幾個月算工齡嗎?
從自己的繳費信息可以直觀的看出,職工養老保險實行企業和個人參保以后都是按月參保,按月計算自己的養老保險待遇。其實在很多地區,工齡也是可以計算到月的,哪怕只有一個月也是可以算為工齡。
題主的工齡為37年3個月,那么社保局在核算年限的時候就會把你的年限計算為37+3/12=37.25年,最后直接講這個數字帶入到計算公式里面計算待遇。不管是視同繳費年限還是自己的實際繳費年限,都是會計算到月,不會存在直接抹掉這段時間,不計算的說法。
比如有的人,在退休前已經交滿了三十年,可是還在單位上班,又是強制性參保,多繳納了11個月的職工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每個月繳納1000元,11個月就是一萬多元,多交了這么多的錢不可能不計算待遇。
工齡是怎么計算的?幾個月算工齡?
我們的養老保險繳費是月頂月繳納,計算退休金時,工齡不夠一年的,按整年算!養老金調整也是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如:
我們從天津市2018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中看出,繳費年限“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可是養老保險繳費則是月頂月。舉例說明:
老王,2018年7月13日到期辦理退休,那么養老保險繳費,也必須繳納到2018年7月份(全月)。而工齡則按2018年整年計算。同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假如老王的工齡30年,那么30年也包括2018年7月份。更沒有幾個月才算工齡之說,工齡是按年計算的!
樓主你好,現在所謂的工齡,實際上也是養老保險的一個參保年限。所以擁有一個較長的工齡,那么往往可以獲得一個較高的,養老金待遇這一點事成正比的關系。那么幾個月的時間實際上也是計算工齡的,因為這個工齡是你每交納一個月,都會給你計算到相應的這個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當中去。
他并不是按年計算的,而是按月計算的,實際上你交費15年,也就相當于交納了180個月的養老保險,那么它是按月來計算的,所以說每多交一個月的費用對你來說都是有好處的。但是我們都知道,實際上自己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這個生日當月,并不一定是整數倍的這個繳納的年份,所以說他一定會有零幾個月的交納費用,所以說這幾個月的繳納費用都是會計算到自己養老金當中去的。
所以我們的工齡肯定是按月來計算的,并不是按年來計算的。如果按年來計算的話,那么對于大多數人都是一個不公平的待遇,為什么自己多出來這幾個月不能算呢?所以說這種計算方式是不合理的。所以都是按月來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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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明,現在沒有工齡,全部為繳費年限,對于實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之前參加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視同繳費年限,也就是原來的工齡,實行繳費制度之后,全部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合并為繳費年限,沒有工齡的說法了,因此,你說的工齡37年3個月,是繳費年限,而不是工齡。
計算繳費年限,滿12個月為一年,不滿12個月的,按月計算,也就是說,在計算你退休養老金時,按37年3個月計算。
在退休之后調整養老金時,按調整文件規定執行,當文件規定滿年計算時,就按37年調整。當文件規定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時,則按38年計算。
從進入單位的時間就算工齡了,包括在本單位當臨時工、合同工或實習時間只要連續在本單位工作都萛一直到退休(職)是連續工齡,工齡時間是滿年滿月是實際工齡。不過這幾次增加退休金時按虛齡萛,只超過年頭就多算一年的年限補貼,不知說清楚了沒有?謝謝!
凡涉及工齡、養老金繳納年限、視同繳費年限的,都是以月為單位統計的,不夠一月的,算做一月。你當月參加工作幾天的時間也算作一月的工齡。計算養老金時,工齡總月數除以12,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就是你的年工齡。
2018年企業退休還漲工資嗎?怎么樣調整?
2018年企業退休還漲工資嗎?怎么樣調整?2018年企業退休的退休金還是會漲的,漲的幅度是根據各地規定來具體實施的,以吉林為例,2018年吉林退休養老金每月增加了35元,按繳費年限或養老金掛鉤的調整,是根據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調整。
根據《關于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關于調整辦法和標準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0.97%。
擴展資料:
《關于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經國務院批準,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并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不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參考資料來源:吉林省政府——關于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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