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年有年假嗎
有很多公司職工認為,在入職的第一年內并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權利,在入職的第二年才能享有。但實際上,在入職第一年沒有年休假的這種看法對嗎?如果不對,應該如何休假?下面就由我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一、職工入職的第一年有沒有年休 職工入職滿1年取得資格,是從第二年度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二、案例 張一寧(化名)是一間工業用紙制造廠商的銷售人員,已經工作了3年了。由于銷售業績拔尖,有很多其他的紙廠都希望張一寧能夠跳槽幫助自己公司提升業績。當然,他們也許諾每個月給張一寧的工資比原單位翻了一倍。 月工資翻一倍的吸引力無疑是巨大的,張一寧在2017年5月決定跳槽,并在2017年6月正式與另外一間工業用紙制造廠商建立了勞動關系。在入職公司后,張一寧再次展示了他強大的銷售能力,入職第一個月就給公司帶來了一張金額超過100萬元的大額銷售單。 經過幾年的打拼,張一寧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他沒有忘記在老家的父母,想把他們接過來享福,于是就想跟公司請年休假。但申請遞到公司人力部門時,卻被退了回來。公司領導跟張一寧說,由于他入職未滿一年,所以不能享受年休假。張一寧很納悶,公司的話到底對不對呢?三、律師說法 張一寧納悶的問題其實很普遍,有很多職工、用人單位都認為只有入職一年之后才享受年休假。那么,這個觀點對嗎?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因此,職工享受年休假的條件是連續工作滿1年。 而連續工作滿1年是指在同一用人單位中連續工作滿1年,還是指可在不同用人單位中連續工作呢?根據國務院法制辦對《關于〈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國法秘政函(2009)5號)第一條規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條規定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沒有限定必須是同一單位,因此,既包括職工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因此,由于張一寧在入職新用人單位前已經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滿1年,所以他在入職新單位后就應當享受年休假。但是,新入職可享受的年休假還有一個比例的問題。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因此,張一寧入職當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應當根據當年度在新單位剩余日歷天數占比來計算。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職工入職的第一年有沒有年休假”問題的詳解。當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新入職員工當年是否有年假
新入職員工當年是沒有年假的,工作滿一年可以享受5天的年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擴展資料: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七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于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入職未滿一年年假怎么算
按規定,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當年度可根據職工已工作時間折算給予年休假,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折算方法 (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乘職工本人全年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相信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年假應該怎么算,更有一些新入職場的新人有入職未滿一年,又以為或環境或私人的某些愿意想要體驗一下帶薪休假,那么年假該怎么算呢。下面我將會針對入職未滿一年年假怎么算這一問題整理一些的相關法律信息。一、 入職未滿一年年假怎么算 按規定,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當年度可根據職工已工作時間折算給予年休假,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折算方法:(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注: 1、折算方法中的“日歷天數”有一天算一天,無需剔除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2、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不涉及四舍五入,享受天數取整數即可二、什么樣的人有年休假? 根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根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三. 年休假不申請就作廢?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四.入職滿一年才能休上一年的年假,這樣要求合理嗎?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結合上文中的信息我們可以知道,當入職時間不足一年時員工也是能夠向所在單位申請休年假的。因為年假一般是按日歷年結算清的,沒有特殊情況不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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