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人未簽勞動合同怎么支付工資
勞動者在工地干活時,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工作完之后,單位不支付員工的工資,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也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作為賠償。
一、在工地上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要工資? 即便是沒有勞動合同,工資也是可以要到的,為了防止意外,最好取得法律方面的支援。 依據法律規定可以爭取的權益有: 1、如果勞動者是跟著包工頭,包工頭拖欠工資,可以要求包工頭足額支付工資。 2、如果包工頭拒不支付,可以要求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墊付工資。 3、如果勞動者是跟著建設單位,可以請求建設單位支付工資,沒有勞動合同還可以請求支付雙倍工資只要存在用工關系,就有勞動合同的存在,所以可以找勞動監察大隊。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找誰解決?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員工加付賠償金。三、工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構成是什么?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單位必須按法定最低標準支付的勞動報酬。它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企業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等。 最低工資具有如下特點: (一)最低工資保障范圍,不僅包括勞動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勞動者贍養的家庭成員的生活需要; (二)最低工資數額由最低工資率確定; (三)最低工資只確定了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它要求所有的用人單位在向本單位勞動者支付工資或通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數額時,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率確定的工資標準,否則,約定無效,并按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通常應當包含以下三個部分: 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的生活資料的費用。 2、勞動者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 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在工地上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存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其違法行為。最有效的辦法是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拖欠或未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員工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臨時工怎么要工資
做臨時工沒簽勞動合同索要工資的方式是:可以提交工作關系證明,并通過勞動仲裁或者是提起民事訴訟來維權。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一、做臨時工沒簽勞動合同如何要工資?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币虼?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申請勞動仲裁應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 3、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復印件; 4、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時老板拒絕支付工資的,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 1、與老板協商解決; 2、到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機構進行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勞動法》中就明確規定了,當雙方確定勞動關系后,是需要按照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要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提出申請,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作為經濟賠償金,當出現爭議也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沒有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怎么辦?
幫老板做事不給錢,他說沒簽合同,不給錢沒有勞動合同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辦法進行維權:
1、向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2、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給付工資和滯納金;
3、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資支付時間規定:
1、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2、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3、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通過與用人單位協商、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等方法解決;
4、法律其他規定。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后即支付工資。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干了半個月沒有簽合同工資怎么要
干了半個月沒有簽合同工資怎么要方法如下:
1、首先同單位協商解決,這樣最快;
2、如果確實不能協商解決,單位又拖欠工資不發,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立案處理;
3、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被辭退的,工資按以下情形計算:
1、未支付的工資應當按實際應當支付的工資進行計算;
2、如果是經濟補償的工資,按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如果平均工資超過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三倍計算。
工資支付的誤區:
1、發放以實物或有價證券的形式代替;
2、向勞動者支付的工資低于或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3、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提供工資清單;
4、向實行年薪制的員工每年支付一次工資;
5、勞動者離職時,單位扣押、未付清勞動者的工資;
6、不向實行計件制的勞動者支付工資;
7、向勞動者每月支付的工資中包括加班工資;
8、勞動者依法參加社會活動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
9、停工、停產期間可不支付、減少支付勞動者工資。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離職,也是應該支付勞動者工資。并且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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