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摔傷屬于工傷嗎?
上班路上摔傷不屬于工傷。
上下班路上受到傷害要認定為工傷,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傷害的原因是發生了交通事故;3.該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中,本人為非主要責任。因此,自己摔倒受傷,雖然發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是不能認定工傷的。
工傷后不能上班怎么辦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或者醫療機構書面證明需要繼續休養的,可以繼續休養。單位應當按照傷情對應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資,俗稱誤工費,但前提是在勞動仲裁當中提起。
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當地的標準發放。
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向工傷保險基金及用人單位索要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工傷保險基金及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義務,可以到去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上班途中出意外算工傷嗎
從法律的角度講,公司有保障職工生命健康和安全的法律責任和義務,為職工提供健康、符合國家標準的工作環境與設備,對于因工作需要而要求員工履行正常的加班的行為,應該給付法定的工資報酬。
根據最新《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因工作環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在用人單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搶救治療,并經縣級以上衛生防疫部門驗證的;
4、由用人單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為疫區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注:職工有前款
第一、
二、
三、四項情形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五項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三)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關于工傷死亡的賠償,《工傷保險條例》有如下規定: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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