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需要區別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這個是肯定不能構成工傷的,因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沒有注意到相關環境,且此時也是同樣沒有處于交通環境這個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車撞到了,是否能認定為工傷,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車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認定為工傷的,因為機動車一般與行人發生意外的,機動車是負主要責任的,交通環境的大前提也滿足了,所以是能夠構成工傷的,最后一種情形,行人被助力車、行人撞到的能否認定工傷,助力車由于不是機動車,所以跟行人的性質基本是一樣的,就看誰的責任大一點。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 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勞動者在上下班的過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發生意外情況,導致摔倒受傷的,此時一般是不能認定屬于工傷。因為勞動者摔傷是因為自己沒有注意相關環境導致,同時也沒有處于一種交通環境的大前提下,因而不能認定其構成工傷。
拓展資料
1、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了算工傷嗎?
作為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發生意外,是否能認定為工傷呢?
這個需要區別不同的情形,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就無法構成工傷。因為是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沒有注意到相關環境,也沒有處于交通環境的大前提之下。
其次,如果被車撞到了,是否能認定為工傷呢?
因為機動車一般與行人發生意外的,機動車要負主要責任,交通環境的大前提條件也滿足的情況下,能夠構成工傷。因此,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車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認定為工傷的。
2、上下班途中的認定
《最高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于廣受社會關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明確了四種認定情形: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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